2013年01月25日14:24 來源:人民網
(二)建立健全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以《人才規劃綱要》為指導,根據實際,編制地區、行業系統以及重點領域的人才發展規劃,形成全國人才發展規劃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