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誕生於上世紀60年代的“楓橋經驗”,是黨領導人民創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會治理方案。作為“楓橋經驗”發源地,浙江紹興諸暨市不斷深化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五星達標、3A爭創”工作為主抓手,實施黨建引領基層治理“五大工程”,著力構建黨組織統一領導、各類組織積極協同、廣大群眾廣泛參與的基層治理體系,有效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詳細】
上世紀60年代,浙江省紹興市諸暨楓橋的干部群眾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1963年,毛澤東同志在楓橋人創造的這一經驗材料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詳細】
圖為廣州市海珠區南華西街鰲洲社區兩位因房屋漏水而產生矛盾的老鄰居經調解握手言和。【詳細】
圖為經過尤溪檢察院檢察官調解,蔡友某酒后致人輕傷一案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圖為雙方當場簽訂和解協議。【詳細】
圖為福州鼓樓區軍門社區專挑社區治理“硬骨頭”舉辦“民情懇談會”,讓居民面對面反映訴求。【詳細】
圖為案件調解成功,調解員指導當事人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