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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政法綜治戰線的“金字招牌”——新時代“楓橋經驗”如何創新發展?

2018年11月14日07:53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發揚政法綜治戰線的“金字招牌”——新時代“楓橋經驗”如何創新發展?

今年是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是習近平同志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中央政法委與中共浙江省委12日在浙江紹興聯合召開紀念大會。

如何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會議釋放出哪些信號?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

黨建引領:構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963年,浙江諸暨干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

55年來,各地學習推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等經驗做法,“楓橋經驗”展現出歷久彌新的魅力,成為全國政法綜治戰線一面高高飄揚的旗幟。

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探索社會治理新思路新舉措,推動“楓橋經驗”從地方精致的“盆景”上升為全國精彩的“風景”,從社會治理領域擴展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我國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邁上新台階。

黨建引領,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政治靈魂,更是其不斷創新發展的根本保証。

堅持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把黨的基層組織作為創新社會治理的“主心骨”,探索完善政治引領、思想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機制引領等渠道,讓黨組織的服務管理觸角延伸到社會治理每個末梢,確保了基層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

黑龍江、福建等地探索“基層黨建+”工作模式,把黨組織設在一線辦案團隊、便民警務站點等做法,創新政法機關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和工作機制,推動黨組織拓展到每個政法綜治工作單元。

江蘇等地建設了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群團組織為紐帶、各類社會組織為依托的基層群眾工作體系,最大限度把基層群眾組織起來,推動從“社會人”向“組織人”的轉變。

“‘楓橋經驗’之所以充滿生機和活力,最根本的就在於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使黨組織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領頭雁’。”中央政法委負責人在紀念大會上說。

“三治融合”:構建基層社會善治新體系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於基層實踐,是“楓橋經驗”創新發展的重大成果,也是新時代構建基層社會善治新體系的根本方式。

浙江象山,百裡海岸,千年漁鄉。在象山,基層治理的創新之舉——“村民說事”被打造成了這裡的一張“金名片”。村裡的麻煩事、困難事,隻要到村委會的“村民說事”上說一說,基本上都能得到解決。

“沒有‘村民說事’的時候,村民都到小店裡面,到公共場合亂說。‘村民說事’就是透明化,有問題在桌面上說。”象山縣土下村黨支部書記沈飛龍坦言,通過“村民說事”,說出了鄉村和諧,說出了民主,說出了發展,也說出了清廉。

“楓橋經驗”的精髓,就是群眾的事情群眾自己決定,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把中華傳統治理智慧和現代治理理念結合起來,著力預防、化解人與人、人與自然的沖突,努力促進百姓和順、城鄉和美、社會和諧。

針對一些地方村(居)委會行政化色彩較濃問題,中央政法委要求,要明確政府管理權和居民自治權的邊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務剝離出去,把不能缺的群眾自治內容納入進來,使其回歸本源,推進基層議事協商制度化,鼓勵群眾“說事、議事、主事”。

在充分發揮群眾自治的同時,中央政法委還強調,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難題,深入推進基層依法治理,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環境。充分發揮道德建設的教化作用,增強基層社會治理潛力。

運用好地方立法權,及時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典型個案為突破口,給有關行業和群體立“明規則”破“潛規則”﹔將執法辦案職能向基層社會治理領域延伸,深入查找案發地區、部門、單位管理上的漏洞﹔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推進專業心理服務隊伍和機構建設,最大限度消解社會戾氣……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打造基層群眾用得上、離不開的法治,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中央政法委負責人說。

以人民為中心: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新需要

“楓橋經驗”一路走來,群眾路線始終是力量所系、初心所在。

廣東等地深入推進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公証處、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法律服務資源,構建數字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務網絡,讓群眾享受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福建省委省政府劃定“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承諾對2.6萬個事項“一趟不用跑”、9.6萬個事項“最多跑一趟”,覆蓋大部分民生服務領域。

會議強調,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一根本立場,與時俱進貫徹落實好黨的群眾路線,最大限度贏得民心、匯集民力、尊重民意,真正讓人民群眾成為社會治理最大受益者、最廣參與者、最終評判者,使社會治理深深扎根於人民群眾之中。

中央政法委負責人表示,“楓橋經驗”之所以經久不衰、永葆活力,就在於始終依靠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始終堅守人民至上這一不變初心,始終弘揚改革創新這一時代精神,始終激活基層基礎這一深厚本源。

“實踐充分証明,‘楓橋經驗’是黨領導人民創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會治理方案,是新時代政法綜治戰線必須堅持、發揚的‘金字招牌’。”中央政法委負責人說。

面向未來,基層社會治理實踐必將不斷賦予“楓橋經驗”新的時代內涵,使之彰顯出強大的實踐力量和歷久彌新的時代價值,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新華社杭州11月13日電 記者陳菲、熊豐)

(責編:王珂園、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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