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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统一战线(1949.10至1956.9) 【30】

2013年12月20日10:52   来源:山西统一战线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和措施

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加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民族干部是在本民族的摇篮里成长起来的,独特的地域风情使民族干部与本民族人民群众息息相通,他们熟悉本民族和本地区的特点,熟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懂得本民族人民的心理。党从各民族中培养干部,通过他们,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另一方面也可以较为客观和全面地了解各民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毛泽东说:“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周恩来强调,要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1951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指示》中,强调要把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1951年11月24日政务院通过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一项战略措施。

党和政府普遍而大量地培养民族干部,从而使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脱颖而出。1951年,全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5万多名。1953年,已逾10万多名。1956年,更是达到20万以上。这些民族干部成为党联系各民族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广泛团结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

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在本民族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要拆除旧制度造成的民族壁垒,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融合,正确对待、广泛团结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主要是指在少数民族中有一定代表性的公众领袖。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些公众领袖包括山官、王子、土司、头人、贵族、千户、百户等。他们都是前资本主义各种社会形态的上层统治者,在他们的身上折射着历史的双重叠影:他们一方面代表着比汉族地区更为落后的生产关系(封建农奴制、奴隶制、原始公社残余),是所处社会制度的当权者,或者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另一方面,在旧中国,他们也受着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双重压迫。在他们中间,除了极少数人仇视新中国,投靠了帝国主义,勾结国民党反动派以外,大多数人是热爱祖国,同本民族人民群众有共同的利益,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民族压迫的,而且他们又是本民族中举足轻重的代表人物。中国共产党针对他们的这些特点,制定了适应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系列特殊的方针政策,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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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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