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的提出,对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团结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也为继续发展我国多党合作制提供了坚实基础。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主党派工作
建国初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主要的和大量的是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共有十一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9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举行第二次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和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统一成一个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同年12月,中国人民救国会宣布解散。这样就形成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合作的局面。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几年,各民主党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会议,确定政治纲领和方针任务
1949年底至1950年11月,除台盟外,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了全国代表会议和中央会议,确定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治纲领和组织方针。会前,各党派内部都曾发生过争论,争论的焦点是组织的存废问题和要不要以《共同纲领》为政治纲领。中共中央支持各党派内部的进步分子对企图脱离共产党领导的言行作了坚决斗争,对一些右翼分子采取了“政治严肃、组织宽大”的原则,做到既坚持原则,又坚持团结。同时,中央又明确表示:凡与中共有合作奋斗历史的各民主党派,今后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更有合作奋斗的必要,在政治上不存在存废问题。之后各民主党派的中央会议明确宣布接受中共的领导,以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作为各自的政治纲领,并确定了今后的方针和任务。
(二)清理整顿组织
解放初期,各民主党派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组织不纯和领导机构不够健全的问题。有的地方组织严重不纯,甚至组织系统也不统一,竟然有一个党派在同一个市里有九个市级组织、且各不相属的情况。为了进一步纯洁队伍,健全各级组织,各民主党派都作出清理整顿组织的决定。各党派分别成立整顿委员会,重新登记党员,清洗了那些混进民主党派组织的反革命分子,终止了政治面目不清的人的党派关系,健全了领导机构。经过整顿,达到了纯洁组织、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的目的。
(三)发展新成员
各民主党派在解放前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自身因素的影响,成员始终很少。建国初期,各党派共有成员11540人。1600人以上的,只有民建、民革、民盟、农工四个党派,其余几个党派只有一二百人。这种状况与新时期赋予它们的历史任务、政治地位极不相称。为了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向他们提出了发展成员的建议,并在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经过各民主党派一年左右的工作,1951年初,民主党派成员总数已发展到2万人。在毛泽东的关心支持下,1953年初,民主党派的总人数已达到3.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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