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於李聞慘案
1946年6月底,民主同盟雲南省支部在昆明舉行招待會,分別招待國民黨、國民政府和軍隊負責人,文化界、新聞界人士及地方名流。楚圖南、潘光旦、李公朴、聞一多、潘大逵、費孝通等民盟負責人在會上發表談話,堅決要求和平、反對內戰,並和各界人士共同發起呼吁和平的“萬人簽名運動”。李公朴大聲疾呼:“內戰萬萬打不得,大家反內戰的聲音應該喊得更大些”。李公朴、聞一多都是民盟中委、著名大學教授,因積極反內戰、反獨裁,為反動派所忌恨,因此,蔣介石曾秘授國民黨昆明黨政軍當局對李、聞等人以“權宜處置之權”。李公朴的秘書、戰友方仲伯曾勸他盡快離開昆明,他淡然回答說:“他們要殺你,什麼地方都一樣,看情況,我已走不出昆明了。”“為了民主,我已經准備好了,兩隻腳跨出門,就不准備再進門!”7月11日晚,他與妻子張曼筠在回家的路上,被國民黨特務用美制無聲手槍殺害。李被害后,聞一多冒著生命危險,毅然出席了於7月15日下午l時召開的李公朴的追悼大會。聞一多當眾怒責國民黨特務的暴行,指出:“這是歷史上最卑鄙、最無恥的事情”。他譴責道:“你們殺死一個李公朴,會有千萬個李公朴站起來,你們將失去千萬人民。”“爭取民主是有代價的,我們絕不怕犧牲,我們每個人要像李先生一樣跨出了門,就不准備再回來。”他高喊:“現在隻有一條路——革命!”當日下午5時,他在歸家途中,遭到國民黨特務的殺害。這就是當時有名的“李聞慘案”。
李、聞被害的消息,震驚了國內外。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總司令朱德分別給李、聞家屬發了唁電,對李、聞表示哀悼,表彰他們“為民主而奮斗。不屈不撓,可歌可佩”。周恩來聞訊后極其憤怒,他強烈譴責國民黨:“此種空前殘酷、慘痛、丑惡、卑鄙之暗殺行為,實打破了中外政治黑暗之記錄,中國法西斯統治的猙獰面目,至今已暴露無遺。一切政治欺騙,已為昆明有計劃的大規模的政治暗殺槍聲所洞穿。”“中國法西斯暴行如此橫行,雖極猖獗瘋狂,實為法西斯統治之最后掙扎,自掘墳墓。”
(五)關於“國民大會”
1946年7月初,國民黨政府不經中共和第三方人士會商,突然以國防最高委員會名義宣布:決定在本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周恩來於7月7日向蔣介石提出書面抗議。民主同盟代表梁漱溟、羅隆基在7月5日向國民黨政府提出的抗議中,表示了與中共一致的態度:國民黨一黨政府在未經各黨派協商的情況下,宣布召開國大的日期是無效的﹔國民黨無視政協決議,在改組政府之前就定期召開“國大”,也是違法的。由於中共和民主同盟的聯合行動,使國民黨陷於被動。
蔣介石不顧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警告,一意孤行,在國民黨軍隊於10月11日攻下晉察冀首府張家口的當天晚上,被“勝利”沖昏頭腦,又宣布“國民大會”於11月12日如期召開。中國共產黨和民主同盟堅決反對國民黨召開一黨包辦的“國大”。民盟主席張瀾於10月14日發表談話,指出:國民黨以一個“戰勝者”的姿態來召開“國大”,是威脅!是利誘!我們民盟不能放棄自己的意見和立場,不怕一切威脅利誘,絕不參加。11月10日,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民主建國會、九三學社等黨派的重慶分會和重慶的21個人民團體聯合發表《我們對於召開國民大會的意見》,指出:“在漫天戰火、人民涂炭之際,而由一黨政府片面召開‘國大’,實等於玩弄國大以作獨裁政治之裝飾,其所訂憲法,亦不過增加獨裁政治之合法基礎而已,其結果必陷國家於長期分裂內戰之境,而為全國人民所反對。”呼吁全民起來制止國民黨當局這種分裂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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