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5日08:3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二)制定国家人权发展综合规划
中国政府于2009年4月制定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终期评估结果表明,各项措施均得到有效实施,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其中约35%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于2012年6月制定并公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中国政府积极支持国家人权机构的理论研究。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就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中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一些机构还设立了专题研究小组,召开多个研讨会,并前往已经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国家考察学习,出版发行了《国家人权机构总览》等一批书籍和学术专著。
2013年3月27日,中国外交部与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在北京联合举办研讨会,就“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能、作用和未来发展”、“中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可行性分析”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三)人权教育
中国政府将“人权教育”作为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国家作为人权教育义务主体的地位。目前,正在实施的全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将人权教育作为全民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并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开展法制和人权教育。
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共举办6期针对各级党政干部和司法系统干部的人权知识培训班。中央党校和各级党校普遍把人权纳入教学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人权知识教育。司法部开展了全国监狱长培训、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培养执法人员的法治和人权意识。公安部组织编写《警察执法与人权保障》教材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干警轮训时开设该课程,在公安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开设人权知识与教育专题,使人权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组织对律师的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更好发挥律师在人权保障中的作用。
2011年,中国教育部将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和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纳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并予以专项经费支持。新一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建设已进入实质性论证评估阶段。
中国政府鼓励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开设人权专栏、专题,继续支持《人权》杂志、“中国人权网”和其他民间人权网站的发展。截至2012年12月,中国人权研究会先后4次主办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有关大学举办4届“中国高校人权教育年会”。
(四)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媒体参与人权保障
截至2012年底,中国有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49.2万家。他们活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管理、慈善福利、人权保障等各个领域。各类学术机构自觉开展人权理论研究,普及人权理念和知识,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媒体通过出版、撰文、新闻报道等方式,积极宣传普及人权知识,监督保障公民权利。
2009年以来,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立法专家建议稿、理论研讨、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参与人权立法,邀请其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际人权条约履约报告的撰写,向有关民间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经费支持和培训,提高其参与人权保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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