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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

2013年09月25日08:3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二)儿童权利

中国已建立一整套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中国将儿童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1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大领域提出到2020年儿童发展应达到的52项主要目标和67条策略措施。

中国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健康状况方面,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8年的18.5‰下降到2012年的13.2‰。福利保障方面,孤残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三)老年人权利

中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2009年、2012年两次修改,更好地维护了老年人在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宜居环境、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等各方面的权利。老龄事业被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和开始实施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中国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政府已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各类救助制度的健全较好地保障了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老年人积极参与文体活动和社会发展,已成为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四)残疾人权利

国家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等60多部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2012年颁布了《精神卫生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正在加紧制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国政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1年,中国出台《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确定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总体发展方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其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1/3以上的省(区、市)建立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2008年至2012年,近122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扶持620多万农村残疾人脱贫,城镇新安排近170万残疾人就业等。城市无障碍环境显著改善,铁路、民航、金融等行业的无障碍服务进一步加强。

2012年6月,在北京召开“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通过成果文件《残疾人融合发展北京宣言》。2010年,中国成功举办广州亚残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设立世博会历史上第一个残疾人主题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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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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