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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基層團建創新典型案例征集

共青團江蘇大學委員會: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

2014年09月26日11:2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成長版

《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成長版

【關鍵詞】大學 江蘇 組織青年 創新活動形式 手機報 成才

1.創新案例名稱

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

2.創新主題名稱

江蘇大學共青團委員會

3.創新是如何產生的?

(1)創新的想法來自於哪裡?

通過發送手機報對在校大學生進行思想引領與成才服務,可以融宣傳、引導、服務於一體,兼具普遍性、快捷性、適用性、針對性等特點。基於這一考慮,為實現與學生之間相互溝通、共建和諧校園的目標,再加之江蘇大學師生手機用戶中有近90%的都是中國移動手機用戶的實際情況,江蘇大學團委於2009年9月與鎮江移動簽訂了“發送江大青年手機報”的協議,旨在通過手機報這一簡潔、高效的新媒體,將新鮮充滿生命力的校園資訊和新聞動態及時快捷地傳播給大學生,以便更好地服務和引導青年學生工作。

(2)創新過程中,參與創新的人員都有誰?

為了《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創作工作的有效開展,江蘇大學團委聘請思想政治教研室的兩位教授擔任手機報的指導老師,並根據大學生的思想症結點和成長需要,組織專職團干部和學生干部編輯手機報,並由團委書記室專職人員進行審核,之后將其轉交鎮江移動通過專設的彩信平台集體或分類群發手機報給大學生。

4.創新屬於哪種類型

引導青年、服務青年

5.創新面向的對象是誰?具體能為對象做什麼?

《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的發放面向全體在校師生,並針對於入學新生和畢業生專門開設新生版和畢業生版。《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每周發放四期內容,圖文並茂,以其簡潔方便的特點及時快捷地將校園內外熱點新聞和資訊傳播給大學生,加強了他們和校園的緊密聯系。也給大學生提供了一個認識了解熟識外面世界的新鮮平台。

6.創新之后是如何實施的?

(1)堅持服務青年學生工作,實現手機報零收費

通過努力,江蘇大學團委於2009年9月與鎮江移動簽訂了“發送江大青年手機報”的協議,由學校支付移動平台使用費2萬元/年,鎮江移動再以活動贊助費形式將2萬元/年費用返還學校,實現手機報零收費。在此基礎上,江蘇大學團委廣泛宣傳“江大青年手機報”,每年9月份都會做一次信息收集,學生自願登記免費訂閱。

(2)優化設置板塊,提高引導和服務的適用性和針對性

《江大青年手機報》分為成長版、新生版、畢業生版,每周各發送兩期,每期內容空間90K,可容納5-10張圖片,容納文字量不限。

成長版內容包括“最江大”、“新聞眼”、“IT控”、“百老匯”、“萬花筒”等五大版塊,涵蓋了校園新聞、生活、學習、娛樂等多方面的交流與溝通內容。“最江大”欄目及時發送學校的重大事件、制度與決策、校內信息,增強廣大同學的愛校情懷。“新聞眼”欄目及時發送專家對新的熱點問題的分析,引導廣大同學進行正確的社會觀察。“IT控”欄目及時發送新鮮前沿的科技動態,培養大學生的科研能力和科學素養。“百老匯”欄目根據不同類型學生在不同成長階段的實際需求,收集設計發送相關的指導性素材,以人文關懷和道德素質培養為主。“萬花筒”欄目則是從不一樣的角度聚焦校園和社會現狀,力求給大學生展現一個多姿多彩的世界。

新生版在成長版的基礎上,添加了“成長服務”欄目,著眼於大一新生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地將發送引導性素材,同時及時全面發布校內各類活動信息,實現活動組織與對象需求的有效互選。

畢業生版圍繞畢業生關注的求職能力提升、招聘信息等內容編輯專版手機報,因其內容具有針對性、及時性,成為江大畢業生走向畢業的隨身電子助手,深受畢業生同學的歡迎。

(3)結合時下關注焦點,創新推出節假日專刊

大學生是一群思維活躍、極富創新精神的群體,他們作為新興理念的倡導者,肩負著承前啟后的社會責任,對低碳發展的生力軍和先鋒力量。而且大學生作為新時代下的新青年,在未來社會經濟發展中扮演者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需要不斷加強低碳意識和教育,為以后低碳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証。

基於以上考慮,江蘇大學團委從個人發展結合社會需要的角度出發,在成長版和新生版常規運營的基礎上,於2014年6月10日創新推出了《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低碳日專刊。旨在通過宣傳和引導,加強大學生對低碳發展的重視和關注,提高個人在低碳生活中的主體作用。

7.實施過程需要什麼資源支持?

《江蘇大學青年手機報》的發行需要網絡平台的技術支持﹔鎮江移動公司的資金和資源支持﹔黨組織和團組織在創新實施過程中給予組織上的動員以及資源聯系上的幫助,並在活動后期提供創新成果展示的平台。

8.創新實施的效果如何?

通過《江大青年手機報》兩年多來以每周四期向近40000名師生的制作發送,在同學們中間引起了強烈反響,通過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89%的同學非常喜歡江大青年手機報。通過這一創新引導青年工作的新途徑,充分加強了學校與廣大學生們的聯系,有利於深入了解江蘇大學大學生思想意識的關鍵點,同時幫助大家解疑釋惑,起到很好的思想引領作用,2010年獲共青團江蘇省委創新創優成果獎二等獎,2011年獲共青團江蘇省委運用新媒體與文化產品引導青年案例一等獎。2012年“江大青年手機報”成功入選團中央“共青團新媒體和文化成果交流展覽會”並刊登在團中央【學校工作簡報】。

通過手機報的開辦,實現了學生與校園的緊密聯系。學生通過手機報及時了解發生在周邊的事,增強學生對學校的關注意識。同時,江蘇大學團委通過手機報傾聽學生的不同心聲,有利於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強了團組織在青年心目中的地位。江大青年手機報作為這個互相溝通的平台,以其方便、傳度廣泛,深受廣大師生的歡迎。

9.您認為創新體現在哪裡?

(1)活動內容創新

手機報在具有傳統紙質媒體的功能特點,又憑借其接收廣泛,攜帶方便、訂閱簡單和及時性、互動性,極大豐富了其內涵,實現了與時俱進的觀點,實現引導學生關注校園內的大小事,與傾聽學生意見,推進與江蘇大學團委工作的有機結合。

(2)活動形式創新

江蘇大學團委抓住當今多媒體媒介發展的契機,主動及時提出手機報的策劃並實施,體現了團委學生需求結合點的准確把握。

10.創新案例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同時提供活動相關照片及其他材料(詳見下一頁)

附件:

江蘇大學手機報合作協議

甲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鎮江分公司

乙方:江蘇大學團委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利用移動新業務資訊平台進行彩信內容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業務基本描述

甲乙雙方合作共建“江蘇大學手機報”,乙方負責江大手機報內容的制作,並不斷改進內容﹔甲方負責彩信增值業務平台的提供、維護及信息內容的審核發送等。

“江大手機報”是江蘇大學團委擁有自主版權的內部彩信刊物,主要用於乙方向在校大學生進行思想引領和成才服務的精神刊物,內容包括:黨中央精神、團中央精神、校級新聞、校團委活動、招聘信息、科技節活動信息等。每周發送兩條,通過甲方彩信平台針對乙方已訂購“江大手機報”的學生下發。

二、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確保彩信增值業務平台的穩定運行,若平台出現故障,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和完善。

2.甲方負責於每周一與周五下午五點前通過平台向乙方已定制學生審核發送“江大手機報”,並在下發前甲方專人負責進行格式審核。

3.甲方設立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信息交換工作,同時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彩信平台的操作培訓和指導。甲方聯系人:王幼寧﹔聯系電話:13906109995。

4.甲方為乙方另行免費開通“江科大手機報”短信訂購平台,接收免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設立專門人員負責2次/ 周更新“江大手機報”產品的內容,並指定專人與甲方聯系並進行及時的信息更新和交換工作。乙方聯系人:﹔聯系電話:。

2.乙方應當保証“江大手機報”內部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及時性,同時必須保証所發送信息版權受版權法保護,若因版權問題而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3.乙方負責於每周一與周五下午四點前將手機報內容上傳至甲方平台,並由甲方專人進行格式審核。

三、業務資費及付費方式

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彩信增值業務平台,甲方具體業務資費標准如下:

(1)免彩信業務平台開通及月功能費﹔

(2)乙方學生訂購“江大手機報”免信息費,接收彩信免費﹔

(3)乙方以包年的方式付給甲方彩信平台使用費﹔

2.付費方式:乙方在合作協議生效的30日內,一次性將一年合同期的彩信平台使用費貳萬元支付給甲方。

3.乙方應確保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足額支付彩信平台使用費,否則乙方除需足額支付彩信平台使用費還需每天按應支付費用的3‰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在沒有正當理由並超過支付約定期限30日仍不履行支付費用義務的情況下,甲方將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彩信增值業務應用平台,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四、客戶服務及投訴處理

1.若因乙方所提供的信息更新不及時、不准確或未及時錄入彩信平台等原因導致的客戶投訴,由乙方負責做好相應的客戶服務及解釋工作。

2.若因甲方平台等問題導致信息發送延時、失敗等引發客戶投訴,由甲方負責查詢具體原因后針對彩信平台合理優化及配置。

五、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應該注意保護自身和對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商業秘密等信息。雙方必須對相關信息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對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等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同時確保雙方合作的唯一性。

2.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的書面通知后,如確認違約行為的實際存在,則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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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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