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實施意見

(2014年11月21日中國共產黨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2014年11月24日13:58   來源:寧夏日報

原標題: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實施意見

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貫徹黨委決策部署,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

充分發揮黨委政法委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作用,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建立完善政法機關重大事項由黨組(黨委)向同級黨委政法委報告等制度。

全面落實黨管武裝工作各項制度,深入貫徹國防動員建設法律法規,健全人民武裝、經濟(裝備)、交通戰備、人民防空、信息動員和國防教育等重點領域建設政策支撐體系,完善士兵服(退)役、民兵預備役人員支援保障作戰和遂行多樣化任務待遇配套法規,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提升國防動員建設整體水平。

24.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素質,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加強立法、執法、司法機關、政府法制機構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突出政治標准,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按照中央統一安排,認真做好我區司法人員分類管理、職業保障等改革試點工作。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在自治區一級設立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根據缺額情況組織法官、檢察官遴選工作。初任法官、檢察官由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檢察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上級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一般從下一級法院、檢察院的優秀法官、檢察官中遴選。逐步推行法官、檢察官定期異地輪崗交流制度。探索建立選拔律師、法學專家等專業法律人才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制度機制。建立立法、執法、司法干部和人才跨部門流動機制,推動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優秀干部和其他部門干部交流。

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切實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切實發揮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依法維護律師執業權益,完善執業保障機制,提高律師隊伍業務素質,發揮律師促進公正司法、有效防止冤假錯案作用。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發揮律師協會自律作用,規范律師職業行為,監督律師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強化准入、退出管理,嚴格執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機制。發展公証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隊伍。推動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建設。

加強基層法治隊伍和機構建設,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推進法治干部下基層活動。加強基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隊伍建設,推動人財物向基層政法機關及政府法制機構傾斜,逐步解決基層法治工作人員待遇偏低問題。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張玉、程宏毅)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