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南陽市內鄉縣板場鄉派出所一名副所長和幾名民警在開車執行公務途中,因前方一輛私家小轎車沒有及時避讓,便逼停對方,將其前擋風玻璃砸爛並試圖開車門打人。昨天,大河報記者從內鄉縣公安局獲悉,當事民警正在接受上級部門調查,砸車的司機系臨時工,已被開除。但此“臨時工”一說,遭到網民質疑。(7月31日《大河報》)
每每有事發生時,“臨時工”便會閃亮登台,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故而,私家車被警方暴砸這一惡性案件中又出現“臨時工”並不奇怪。當前,在國內“臨時工”已經成為行政機構暴力執法和脫罪的主體。城管、保安、警察隊伍都已一一呈現。那麼是什麼原因讓臨時工成為風口浪尖上的“人物”呢?
首先,臨時工畢竟是臨時工,“臨時”的特殊在觀念上使他們不必有更多的顧慮、更多的約束、更多的經過培訓教育﹔其次,臨時工由於“准入”關口相對於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要低許多,因此相對而言,整體上講,政治和業務素質要低一些,出事的概率就更高一些﹔最后,臨時工遇到的環境和單位如果管理也混亂,正式職工和公務員素質也差,這樣的大環境就更會“熏陶”他們為所欲為。
因此,聰明的領導就會招臨時工,特別是可以通過亂收費亂罰款來彌補經費不足的單位或者財大氣粗的單位,更是樂於招收臨時工。一則可以收買人心,在進人問題上搞權錢交易或與其他部門利益互沾﹔二則臨時工相較於正式工來說比較聽話,又容易辭退,而且讓正式工省了大量的工作,風險又可以讓臨時工擔當。
更為重要的是,作為推脫的借口,臨時工屢屢也成為“政府說法”。不出事就是正式工,出了事都是臨時工。風險低、好說話、能干事、拼政績、易辭退,這些都是“臨時工”身上顯著的“標簽”。故而,單位熱衷聘請“臨時工”,時常拿“臨時工”來做“擋箭牌”也就見怪不怪了。
臨時工的存在,不僅助長了相關單位的懶?作風和僥幸心理,更讓很多真正的責任人免於責任追究和法律制裁。“臨時工”成“擋箭牌”切莫成為習慣。如果每一個公職部門在出現形象危機時,一般習慣用臨時工作為危機公關的“擋箭牌”,作為緩沖本部門和公職人員不良形象的“灰色地帶”,如此策略的后果,將直接導致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形象受損的同時,更讓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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