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些地方屢屢爆出年輕干部“火箭式提拔”的新聞,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事實証明,在這些被快速提拔的干部中,有的是破格提拔,有的卻是違規提拔。
破格提拔與違規提拔,在性質上隔著一座山,在實際操作中,卻往往隻隔著一層紙。很多時候,違規提拔都是打著“破格提拔”的旗號進行的,這不得不讓人擔憂。一旦優秀人才破格提拔的“綠色通道”成為一部分人違規提拔的“終南捷徑”,“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選拔模式就會成為空談,社會公正將遭到嚴重踐踏,“草根”年輕干部的積極性、創造性也必將下降。
有專家指出,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按照正常的程序走到部級崗位,即使非常順利,也要四十年。由此可見,破格提拔不僅是對人才的重視,也是干部隊伍年輕化的必要手段。但是,“破格提拔”不是沒有原則、沒有規矩、沒有底線的“隨意提拔”。“破格”,破的是資歷、年齡、出身、專業等一些客觀限制因素的“格”,而非個人能力、崗位匹配、法律規定的“格”。更要看到,由於“破格”是打破常規之舉,所以在實際操作中更需要考慮到群眾意見和社會輿論等因素的影響,堅持在“嚴格”的前提下進行。
這裡的“嚴格”,既指需要上的嚴格,也指標准的嚴格﹔既指程序的嚴格,也指紀律上的嚴格。工作沒有需要,不用破格﹔干部不合標准,不能破格﹔程序不合規范,不敢破格﹔紀律沒有遵守﹔不算破格。唯有這四方面的要求同時滿足時,破格提拔才能進行。因此可以說,有嚴格,才有破格,選出的干部才算“合格”。
嚴格,是對年輕人最好的關愛,也是對黨和群眾最大的負責。嚴格遵守干部提拔的各項規定,選出能干事、願干事、干成事的優秀干部,才不會埋沒和打擊到優秀年輕人才﹔才可以避免那些能力不足、黨性不強的年輕干部在關鍵崗位上犯錯﹔才能不斷提升干部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公信力﹔才能滿足老百姓的各種需求,共同促進“中國夢”的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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