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機關單位中,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同屬於一個部門的干部,上班時,有的寫材料、搞匯報、訪群眾,忙的暈頭轉向﹔有的卻是喝茶、聊天、看報,閑的優哉游哉。
眾所周知,現在的機關工作大都遵循“分工不分家”的原則。也即是說,分工雖有不同,但都是有事大家做,以確保彼此的工作強度差不多。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會出現上述情況呢?
就筆者觀察,原因很簡單:一些“閑者”總是拿“能者多勞”這一冠冕堂皇的理由作“擋箭牌”,為自己的不干事推托責任。他們在人前通常以“庸人”自居,把重活、累活、得罪人的活都推托給“能者”,並強調不是自己不想做,而是能力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於是乎,這些工作就不可避免地落到了他們口中那些“本領大、能力強”的“能者”身上了。
客觀地說,能者多勞是人類社會分工合作過程中的一種必然現象。一個人能力越大,相應的社會責任也就越大,需要為社會付出的的時間和精力也就越多。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當“能者多勞”逐漸異化成一些人“懶政”的借口時,就值得警惕了。因為從實際看,“能者多勞”的原因是“庸者多閑”,而非工作需要。
長遠來看,如此的“分配不公”,首先會影響到機關內部的和諧氛圍,給機關工作的開展造成阻礙﹔其次,會使那些老實肯干的“能者”壓力過大、勞累過度,進而從身體和心理兩方面影響其工作的續航能力﹔最后,那些“閑者”長期馬放南山,工作能力漸漸丟失,一旦遇到特殊需要,也隻怕是難當重任。而且,讓這些人長期事情不做、工資照拿,也是對人民群眾的極不負責。
“能者多勞”成為“懶政”借口,歸根結底還是部分干部的公仆意識、服務意識、群眾觀念不強,始終把工作當成是為別人做事情,挑肥揀瘦、拈輕怕重,不願吃一點虧,受一點苦。他們未曾想到,黨員干部的本職工作,就是為人民服務,不斷解決人民群眾生活中的難題,不斷滿足老百姓對生活幸福的渴求。黨員干部努力多一點,付出多一些,讓老百姓困難少一點,幸福多一點,不僅是值得的,也是應該的。
因此,要徹底改變機關干部中這種不良的“懶政”作風,就要不斷加大對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和理想信念培養,努力提高其服務群眾的主觀意識。同時,也需要進一步從制度的角度對干部履職加以規范,進一步從監督的角度對干部“懶政”加以懲戒,確保“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者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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