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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地州市黨委領導班子整改清單

2014年10月10日16:17   來源:新疆日報

原標題:自治區各地州市黨委領導班子整改清單

烏魯木齊市委常委領導班子

政治上不夠堅強和“四風”方面突出問題

理論學習不深入不扎實貫徹民主集中制不足

促進民族團結的措施不夠

宣傳教育缺乏針對性

改善民生力度有待加大

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不夠

統籌城鄉發展有欠缺

機關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機關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下基層調研指導工作不到位

對基層干部關心激勵不足

改革發展力度不夠

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意識不強

“三公”經費管理不嚴

整改措施

中心組學習每月不少於1次,班子成員每天讀書自學1小時,每年至少給分管部門上1次黨課。

班子成員之間每半年談心談話1次﹔健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堅持“三重一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重大決策實行專家咨詢、論証和社會公示、聽証等制度。

年內市、區(縣)民族團結模范社區(村)、模范單位創建率達30%以上,“五好”宗教場所、“五好”宗教人士創建率達50%左右﹔加快推進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區示范工程。

實施宣傳教育擴面工程,突出抓好青少年、流動人口等重點群體教育,做到到人、管用、有效。

持續開展“民生改善年”活動,完善普惠性政策措施,每年抓好100件以上的民生實事,市財政用於民生領域的投入佔財政總支出不低於70%。

強力推進大氣污染、交通擁堵治理、抑制物價上漲、棚戶區及老舊小區改造、生態修復保護等工程。

投入20億元抓好農民增收、安居富民、定居興業等6項工程,確保2015年城鄉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

整治機關“庸懶散拖貪”和行政緩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年內,市委精簡會議文件10—15%,向區(縣)下放90項管理權限,壓縮30%的行政審批事項,提高30%的審批效率。

實施24個方面36項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執法監督部門、服務行業和窗口單位專項治理。

每年下基層調研不少於60天﹔建立常委聯系重點街道制度,每年到聯系點調研指導工作不少於10次。

努力使社區工作環境和條件比市區機關好﹔實施市區機關與街道社區干部雙向交流,加大從街道社區選拔干部力度﹔提高基層一線干部福利待遇。

大力推進“六大產業基地”、“七大組團”建設﹔啟動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五大中心”建設,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城市﹔全面深化10個重點領域改革。

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制定和落實公務消費、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因公出國等方面具體細則。

開展“三公”經費專項整治和節約型機關建設﹔嚴禁超預算開支﹔年內市級機關單位“三公”經費壓縮5%,實現市、區(縣)機關“三公”經費公開。

阿勒泰地委領導班子

政治上不夠堅強和“四風”方面突出問題

對中央、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認識不到位

政治執行力不強

黨員干部政治意識、紀律意識薄弱工作脫離實際、不接地氣、不重實效

領導干部的公仆情懷有所淡化

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能力不強

民主決策意識不強

解放思想不夠

攀比意識

反腐倡廉力度不大

集中力量打好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攻堅戰加強制度建設

整改措施

每月組織1次中心組學習,提高政策理解力、落實力和執行力﹔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謀劃好各領域各方面工作。

(1)開展嚴打行動,用1年時間解決好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2)實施民族團結八大工程,2015年底創建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地區。(3)堅持防升溫、反滲透、促和諧,落實“兩項制度”,抓好考核評比,加強宗教管理。(4)每年財政民生投入不低於70%,實施好“援助吉木乃工程”。(5)爭做“兩個可持續”發展的模范,落實“5+1”工作機制,抓好6個專項整治,加快美麗鄉村建設。

認真落實政治紀律監督辦法,每年開展2次檢查。集中2個月時間開展重點整治。

實行績效考核差別化分類考核機制。班子成員每年調研不少於60天。每年組織召開5次以上鄉村干部和基層群眾座談會。從嚴控制各類會議文件簡報。

繼續開展“住農家、辦實事”活動,班子成員每人聯系幫扶2戶以上困難家庭,聯系1個縣市和1個基層黨組織。落實下訪接訪、穩定風險評估等制度。

自下而上征求群眾意見,合理安排民生項目和財政支農資金。繼續實行“一線惠民服務8+1”工作機制,抓好集體經濟扶持項目,優化鄉村兩級干部隊伍,完善鄉鎮績效考核。

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重大決策充分征求群眾意見,決策實施過程和結果向群眾公示。設立專門機構聽取群眾意見。

每年針對改革熱點問題,邀請高水平專家委班子成員授課不少於兩次。每名成員每年至少撰寫一篇決策建議文稿,探索推進改革工作。

班子成員帶頭抵制四風,帶頭執行八項規定和反對浪費條例,對分管部門“三公經費”定期檢查。

地委中心組每年安排2次以上黨風廉政專題學習。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深入開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侵害群眾利益等26項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鞏固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已制定的7項制度成果﹔抓好活動過程中制定出台的9項制度落實﹔由地委委員牽頭,盡快制定出台27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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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璐、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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