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黨委常委領導班子
政治上不夠堅強和“四風”方面突出問題
政治紀律有所鬆懈及反恐維穩措施存在薄弱環節
民族團結工作不扎實
宗教事務管理不嚴格
整改措施
優化常態維穩模式,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體系﹔開展嚴打專項行動﹔增加重點地區和基層維穩力量。
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鄰裡守望”“結對交心”“互幫互助”等活動﹔對各民族居住布局進行綜合設置﹔推進民漢合校。
在學校開設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宗教常識課程﹔開展“五好”宗教活動場所、宗教人士評選創建活動﹔每年集中培訓宗教教職人員。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黨委常委領導班子
在維護穩定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對一些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督管理不嚴
主動作為意識不強,面對國家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重大機遇,潛下心來深入研究不夠
工作中均衡發力不夠,對“三農”問題重視不夠
對群眾關心不夠
扶貧幫困各項措施落實不夠扎實
定目標、定措施、定責任,全力抓好維穩各項措施的落實,堅持“穩定不能亂、發展不能慢”,做到“三個堅決”,確保實現穩定和發展“雙豐收”,讓自治區黨委放心,讓全州人民安心。
(1)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抓好班子各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分解的落實。
(2)加大干部教育監督管理力度和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對腐敗行為做到零容忍。
(3)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責任追究辦法,強化責任追究。
抓住“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契機,充分發揮口岸區位優勢,在口岸破局發展上取得新突破。
(1)堅定不移地走好“三條路子”,大力實施“七大工程”,加快“五化”同步進程,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切實走出一條符合博州實際的發展道路。
(2)加強對“三農”工作的研究,加大農業農村工作力度,引導各族農牧民群眾牽手發展、互助發展、團結發展。
(1)全力抓好60個重大工程項目、60個重大民生項目、60個小工程大民生項目的落實。
(2)加強物價監管,合理布局一批農貿市場,深入實施便民直銷店工程,著力解決好“米袋子“”菜籃子”等問題。
完善精准扶貧措施,爭取每年減少困難群眾3000戶,盡早使全州9000多戶城鄉困難群眾全部脫貧。
政治上不夠堅強和“四風”方面突出問題整改措施
建立科學發展的考核體系,增加公眾滿意度測評權重。規范各類評比達標活動。
完善“三級”園區建設管理體系﹔啟動藍天行動計劃﹔推進國有農用地整頓清理和規范管理﹔優化三次產業結構﹔安排1.15億元鼓勵創新、拉動社會消費。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年安排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資金2000萬元。
投入4000萬元支持木壘及收入未過萬元村加快發展。完成14410戶保障性住房和11120戶安居富民、3010戶定居興牧工程。完成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和公辦幼兒園建設。打造州級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點30個。
加強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黨外干部和年輕干部隊伍建設﹔舉辦鄉鎮黨委書記雙語培訓班﹔清理整頓超職數配備干部。
推進干部查核查處常態化﹔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嚴肅查處違規選人用人、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違紀違法行為。
完善和落實常委接訪、信訪包案和批閱群眾來信制度。州黨委常委每年到聯系村蹲點不少於6天。制定2015—2016年“訪惠聚”活動的具體方案並認真落實。
每年投入不少於300萬元重點支持落后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每年倒排抓尾,集中整治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
建立重大決策咨詢專家意見建議機制,充分發揮專家顧問團、各級人大和政協組織及相關代表、人士的作用。
啟動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銜接、理順鄉鎮七站八所、基層文體活動組織保障、加強基層基礎4項改革試點﹔開展園區財政體制改革和管理體制改革﹔推動水權交易、區鎮一體化、國資國企改革等。
進一步簡政放權,力爭州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壓減45%以上。
嚴格公務接待標准,控制接待經費支出﹔停建樓堂館所﹔推進公務用車改革﹔清理超面積佔有、使用辦公用房。
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執行工程”,加大對公共資源交易和行政審批項目的監察力度﹔強化任職談話、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政績觀有偏差
科學統籌抓發展不夠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到位
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干部監督管理不嚴格
聯系群眾不緊密
基層組織建設不扎實
科學民主決策程序不周延改革創新精神弱化
行政審批事項不簡化
反對鋪張浪費措施不嚴
預防腐敗機制不完善7891
一些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凝聚力、戰斗力不強對在編不在崗和“泡病號、取全薪”的問題整治不扎實
非法開墾土地問題嚴重
在執行有關住房、辦公用房、
公務用車的政策規定方面不嚴格
進一步完善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措施,集中力量對全州43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開展集中整治。
深入推進對在編不在崗和“泡病號、取全薪”專項治理工作,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
加大對非法開墾土地問題整治力度,對2012年4月后非法開墾土地的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對2012年4月前的全面摸底、登記造冊、分類整治。
全面進行清理,對辦公用房超標的堅決予以騰退,對領導干部政策性住房超標面積嚴格按自治區規定執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對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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