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人民會議”事件的處理。帝國主義和西藏少數親帝分離主義分子不甘心他們的失敗,他們在拉薩制造了偽“人民會議”事件。1952年3、4月間,流亡國外和在西藏的親帝分離主義分子暗中策動和組織部分藏軍、喇嘛、流氓等,成立了偽“人民會議”的反革命組織。他們在拉薩進行請願和武裝騷亂,包圍中央代表駐地和噶倫阿沛·阿旺晉美的住宅,反對《十七條協議》,企圖把人民解放軍趕出西藏。經過中央代表和駐藏部隊領導機關“有理、有利、有節”的斗爭,達賴喇嘛出布告宣布偽“人民會議”為非法組織,予以取締。並撤銷了暗中策動、支持偽“人民會議”的魯康娃和洛桑扎希兩個司曹的職務。
從爭取西藏地方當局派代表和平談判、簽訂“十七條協議”到執行《十七條協議》的斗爭,中國共產黨和中央人民政府嚴格遵照了毛澤東主席關於“在西藏考慮任何問題,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問題兩件事,一切工作必須慎重穩進”的指示,立足於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逐步推動社會改革,促進西藏社會發展進步。
為實現《共同綱領》,恢復國民經濟而努力
對民族資產階級的政策
新中國建立后,當時經濟的基本狀況是:現代工業佔17%,農業和手工業佔83%。而資本主義工業佔全部工業(不包括手工業)總產值的63.3%。私營商業,佔全國商業總戶數的98%,商業機構批發額的76%,零售額的84%。因此,從當時的生產力狀況出發,需要盡可能地利用城鄉私人資本主義的積極性,以利於國民經濟向前發展。但是,由於私人資本主義唯利是圖的本性,民族資本的存在和發展,又不能不與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發生矛盾,決不能讓其自由發展,對它不利於國計民生的方面,必須加以限制。
基於這個歷史和現實的原因,由於民族資產階級既有發展資本主義願望的一面,又有擁護《共同綱領》和國家憲法的一面,因此,對民族資產階級必須實行又團結又斗爭的政策。新中國成立后,由於國內國際的原因,許多私營工商業在經營中感到不少困難。他們雖然對推翻“三座大山”感到揚眉吐氣,但許多人對共產黨的政策心存疑慮,擔心被“共產”、被“清除”。“挂紅旗,五星(心)不定,扭秧歌,進退兩難”,就是他們當時心境的生動描寫與真實吐露。因此,一度出現私營企業開工嚴重不足,一些大資本家出走香港、國外。針對這種情況,在積極開展對他們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又在發放工商貸款、提供原料、收購成品、委托加工等方面大力扶持民族資本,並且積極安排他們中的代表人物參加各級人民代表會議、政協會議及其他領導職務,以調動他們各方面的積極性。
在大力扶持民族資本的同時,黨和政府堅決地打擊了投機資本。國內的投機資本利用當時的財政經濟形勢困難的局面,套購重要物資,囤積居奇,擾亂金融,擾亂市場,造成工農業生產滑坡和人民生活困難。為此,黨和政府進行了打擊投機資本、統一財經的兩項重大工作。人民政府封閉了在上海的金銀、外幣投機的大本營——“証券大樓”,取締銀店、黃金、美鈔的投機活動,公布了金銀外幣管理辦法。同時,在全國調集了糧食等重要物資.經過周密部署和充分准備,各大城市統一行動,給哄抬物價的投機資本以毀滅性打擊。之后,黨和政府又實行了統一全國財政收支,統一全國物資調度,統一全國現金管理的辦法,使國家財政收入迅速增加,支出相對減少。l950年4月,全國財政狀況基本好轉,為建立新民主主義經濟秩序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制定的方針和合理調整工商業
全國財經統一后,投機資本受到重創,虛假的購買力消失了,繼而出現許多私營企業產品賣不出去,資金周轉不靈,生產減縮,關店歇業增多,1950年5月,全國失業工人達110萬人。此時,民族資產階級中的一些人惶惶不可終日,與共產黨關系又趨於緊張。
![]() | ![]() |

| 相關專題 |
| · 統戰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