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年底,毛澤東提出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初步設想。1953年6月15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李維漢關於國家資本主義問題向中央的報告時,毛澤東明確提出了這條總路線。后經財經工作會議和黨內高級干部進一步討論,1953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向全國公布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同年12月,中央宣傳部發布了由黨中央批准的《為動員一切力量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斗爭--關於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學習和宣傳提綱》。1954年2月,中共七屆四中全會正式批准了中央政治局確認的這條總路線。
(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利用、限制、改造方針的制定
在社會主義改造時期,我國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改造,主要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按照馬克思主義理論,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以后,對於資本主義的私有制的改造,可以用剝奪的辦法把它轉變為全民所有制。而剝奪的方法又有兩種具體形式:一種是沒收,像原蘇聯那樣,對資本主義私有制無償地沒收﹔另一種是贖買,採取有償的形式對資本主義私有制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我國從本國具體情況出發,針對中國資產階級的兩重性,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採取贖買的辦法,也就是通過國家資本主義的道路,來完成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1953年春,中央統戰部組織調查組,由李維漢部長率領到武漢、南京、上海等地進行調查。這次調查以國家資本主義問題為中心,深入考察了建國后頭三年私人資本主義的發展變化,總結了工業方面發展國家資本主義的經驗。在調查報告中明確指出:國家資本主義“是我們利用和限制資本主義工業的主要形式,是我們將資本主義工業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的主要形式,是我們利用資本主義工業來訓練干部,並改造資產階級分子的主要環節,也是我們同資產階級進行統一戰線工作的主要環節”。
李維漢的調查報告,受到黨中央和毛澤東的高度重視。毛澤東親自打電話給李維漢,表示要提交政治局會議討論。6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召開兩次擴大會議進行討論。參加會議的有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有關負責人,還有十個大城市的中共市委書記。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都在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並一致肯定了這個調查報告。這樣,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就成為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會上,毛澤東指定李維漢為中央起草一個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具有政策性的報告。李維漢的報告起草出來后,經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將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政策,確定為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針。
這樣,從七屆二中全會提出利用、限制私人資本主義,到1953年6月政治局會議明確為利用、限制、改造,使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方針明確起來了。
![]() | ![]() |

| 相關專題 |
| · 統戰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