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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的建立和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的統一戰線(1949.10至1956.9) 【30】

2013年12月20日10:52   來源:山西統一戰線

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方針和措施

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干部,是加強民族團結,實現民族區域自治,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民族干部是在本民族的搖籃裡成長起來的,獨特的地域風情使民族干部與本民族人民群眾息息相通,他們熟悉本民族和本地區的特點,熟悉本民族的語言文字風俗習慣,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懂得本民族人民的心理。黨從各民族中培養干部,通過他們,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另一方面也可以較為客觀和全面地了解各民族人民的意見和要求。毛澤東說:“要徹底解決民族問題,完全孤立民族反動派,沒有大批從少數民族出身的共產主義干部是不可能的。”周恩來強調,要把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當作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完成。

1951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在《關於進一步加強統戰工作的指示》中,強調要把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和訓練少數民族干部作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務。1951年11月24日政務院通過了《培養少數民族干部試行方案》,這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一項戰略措施。

黨和政府普遍而大量地培養民族干部,從而使大批少數民族出身的干部脫穎而出。1951年,全國培養少數民族干部5萬多名。1953年,已逾10萬多名。1956年,更是達到20萬以上。這些民族干部成為黨聯系各民族人民群眾的紐帶和橋梁。

廣泛團結民族宗教界上層人士

由於歷史的原因,民族宗教界上層人士在本民族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號召力。因此,要拆除舊制度造成的民族壁壘,加強民族團結,促進民族融合,正確對待、廣泛團結民族宗教上層人士,是統一戰線工作和民族工作的一項重大任務。

民族宗教上層人士,主要是指在少數民族中有一定代表性的公眾領袖。在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改造時期,這些公眾領袖包括山官、王子、土司、頭人、貴族、千戶、百戶等。他們都是前資本主義各種社會形態的上層統治者,在他們的身上折射著歷史的雙重疊影:他們一方面代表著比漢族地區更為落后的生產關系(封建農奴制、奴隸制、原始公社殘余),是所處社會制度的當權者,或者是剝削階級的代表人物﹔另一方面,在舊中國,他們也受著帝國主義和國民黨政府的雙重壓迫。在他們中間,除了極少數人仇視新中國,投靠了帝國主義,勾結國民黨反動派以外,大多數人是熱愛祖國,同本民族人民群眾有共同的利益,堅決反對帝國主義和國民黨政府的民族壓迫的,而且他們又是本民族中舉足輕重的代表人物。中國共產黨針對他們的這些特點,制定了適應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的一系列特殊的方針政策,主要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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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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