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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一四年十二月七日中共山西省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4年12月22日09:02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增强全民守法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十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法治培训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探索建立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方面的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诚信观念,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法治教育课程,确保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作用,发挥各级司法行政、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集中抓好国家宪法日和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并结合法律法规颁布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省内媒体开辟法治频道、法治专栏,刊播法治类专题内容和法治公益宣传广告。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不断提高普法实效。发挥山西传统文化优势,挖掘山西文化资源,精心设计法治文化载体,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组织创作一批法治题材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人物评选、法治知识讲座、法治事件解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信用记录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机制,逐步完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征信体系,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尊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十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群众自治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增强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深入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社会各行业依法办事、诚信尽责。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支持城乡社区基层组织、行业和社会团体通过规约章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形成以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引领,以行业法治创建为支撑,以法治乡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诚信经营企业(商户)等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活动体系。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在基层治理中形成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形成依法有序的运行机制。加强在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

(二十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制度完备化、资源均等化、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化的要求,建立由党委和政府主导、财政支撑保障、司法行政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惠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事项范围和律师补助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完善“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立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实现应援速援服务。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引导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在乡镇一级建立驻点执业、远程咨询等定向服务关系,解决偏远、不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大力推进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研判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苗头、线索。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提前听证、充分协商、慎重决策,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建立完善救济救助制度,切实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健全涉军维权机制,加强军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深入推进全省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中心,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对接联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措施,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发挥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信访处理与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快速导入法治渠道的工作机制;落实信访终结机制,依法处置缠访、闹访和非访行为。完善仲裁登记、执业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增强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二十五)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加快建立全面设防、高度协同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完善基础性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统一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库,落实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基础性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和应用,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系统一体化。完善基础性平台,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县、乡、村三级平台及网络建设,推进政府服务下沉,强化平台督办职能,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完善基础性机制,建立对黑拐枪、暴恐邪、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强化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的治理。深化军地平安创建,积极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完善基础性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机制,坚决消除治安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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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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