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咏南 朱海兵
启示之六:法治为民是主线
有一种服务,使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暖心。
每周三,杭州正信法律服务所主任封雅琴都会准时到北山街道沿山河社区“上班”。此时,她的身份是社区律师。
“封律师真心实意帮助我们,我们衷心感谢她……”这是一位83岁的离休干部写的感谢信。
2005年这位离休干部的老伴去世后,他在女儿的撮合下重组家庭。不料,一年后,女儿离婚后搬回父亲家居住,因为住房问题引发家庭矛盾,经常大吵大闹。封雅琴10多次上门沟通后,父女重归于好。
每一天,宁波集士港镇岳童村法律顾问吴锡良几乎都会接到村民的咨询或求助电话。该村曾有两户人家为农田水费闹起矛盾,怒气冲冲地找到吴锡良。吴锡良给他们分析利弊:如果上法庭,写诉状的费用都要比这点水费多,既花钱又伤和气,实在不划算。当事双方一听,觉得有道理,当场握手言和:其中一方补偿材料费100元,今后农田水费重新计算,不再拖欠。
“做法律顾问,一年到头,忙忙叨叨的都是一些芝麻绿豆事,但对村民来说,都是头等大事,轻视不得。”吴锡良说。
如今的浙江城乡,不仅有“片儿警”,还有“片儿律”。
从有事找政府转变为有事找法律、从出门靠老乡转变为出门靠法律……正在浙江城乡发生的这一喜人变化,离不开法律服务的加强和法律顾问的普及。目前,全省已有3万多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0%以上;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当地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
无论是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还是创新管理、提升服务,民主法治都是最可靠的手段。
平安建设以来,尤其是2006年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以来,我省始终坚持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全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由此,浙江百姓切身感受到很多喜人变化:
开门立法——普通群众与国家权力机关的距离在不断缩小。立法听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等民主、科学立法的形式得到全面推行,拓宽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了立法质量,密切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阳光政务——政府权力运行在群众的监督中更趋规范。行政决策普遍实行合法性论证,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和行政强制措施都做到依法公开、规范。目前,全省所有市县都建立各类办事服务中心,做到“一个门进出,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1375个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浙江提出,政府要“瘦身提速”,力争成为审批事项最少、速度最快、规则最公平、办事最规范、法治最清明的省份。今年以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从1617项减少到1436项,减少181项;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560项减少到96项。
司法公正——司法过程更加公正透明,离群众的距离更近。浙江十分重视司法公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都符合法律的要求,每一个行为都不超越法律的界限,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浙江就先后主动依法纠正“杭州两张冤案”和“萧山5人抢劫杀人冤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基层民主——老百姓依法有序决定自己的事情渐成常态。浙江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97.5%的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95%的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在2010年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中,浙江受表彰的县(市、区)占全省总数的16.67%,占比居全国第一。
“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 平安建设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动态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平安浙江建设的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探索施行符合本地实际、富有时代特色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才能更好地应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才能真正确保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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