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2日09:23
包容差异方能深化合作
海归创业与本土民营企业的对接合作,双方应该存在一定的合作的“共同基础”。
海归创业与本土民营企业的合作发展,不是简单的“技术与资金”、“国际市场与本土市场”、“人才与资本”的优势互补就可以,因为这只意味着双方具有的合作空间。在创业海归与本土民营企业之间,合作难以谈成,最常见互相抱怨就是:本土民营企业抱怨海归只想智力入股,创业失败不担风险,且在股权上狮子大开口;海归则抱怨本土民营企业出资就想要控制权,实际上是把自己当高级打工者而非合伙人来看待。
海归创业与本土民营企业的对接合作,双方应该存在一定的合作的“共同基础”。这一共同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形成既共利共赢又一损皆损的共同利益基础,能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成果、形成合适股权的配置。无锡惠山区政府2008 年引进海归博士王晨升,就牵头介绍与当地民营企业进行对接合作。王晨升出任新成立的企业董事长,但其不仅仅是以智力、技术入股,个人也出资100 万元人民币。王晨升强调为什么不单纯技术入股表示:“以现金入股,更重要的是表明一种合作诚意。”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另一方面,双方还需要在理念、价值观形成一定程度的一致,并建立共同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浙江振亚集团总裁沈国锋与两个海归博士合作成立了两家科技公司,他认为本土民营企业与海归创业人才进行合作必须要注意三点:“一要有共同的价值观;二要能互相包容;三要建立长远的共同的战略规划。”
海归和民企的对接合作的重要结合点就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但研发某个产品包括高技术的产品,有一定周期,市场化也有过程。加拿大RIM 公司(黑莓手机)中国区商务总经理刘征宇接受课题组调研时就表示:“黑莓手机、苹果等都不是正好市场流行智能手机就去研发这个东西,实际上是在成为潮流和产业之前就坚持了很长时间,是5 年前或者
10 年前就开始做了,不是在跟风市场,而是在自我创新、引领市场。许多海归有高技术,与民营企业的资金等结合起来很重要,尽管利益是企业行为的驱动力,但还是希望能够静下心来而不是急功近利,所以希望海归创业与本土民营企业的结合能够形成共同长远的目标和战略规划。”
有时候,即使创业海归自己出资,形成了共担风险的情况,双方也不容易形成信任感。浙大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波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面扮演第三方黏合剂的角色会是个很好的选择,对于合适的高新企业,政府可以出资入股,形成股权三足鼎立、没有一方可以单独获得控制权的局面,这样也有利于保障海归与本土民营企业各自的长远利益。
海归与民企合作能否成功,还在于双方能否包容差异。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从企业创办到经营管理等各方面都存在着许多差异。
当前,海归创业者的知识能力及商业模式不是来自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而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培育:其一,海归创业者在西方高校、企业接受过同样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其二,其产品和商业模式更多是从西方市场移植而来并本土化应用,并非真正意义的创新;最后,创业之初的投资与来自国际或海归的风险投资紧密相连,企业上市后更倾向于海外上市融资。但是,这些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与来到中国市场的跨国企业是
处于同一环节的,更多是竞争关系。
与风险投资关系紧密,是海归企业与前两代本土民营企业最鲜明的区别之一。相比之下,本土民营企业更多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与之相对应的是,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在企业用人机制方面和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也存在差异。亚信公司的董事长丁健认为,海归企业与本土企业普遍有三个方面的差异性:“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不同。海归派企业强调的是团队式合作,而本土企业则以家族式为主。二是在人才使用上,海归派唯才是举,一般不任用家族成员。在亚信就有这样一条规定,任何高级主管,三代以内的亲属不得在公司任职。三是融资手段不同。
大多数海归派在创业初期都是求助风险投资公司,本土企业更多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海归企业和本土民营企业整体的差异性,还体现在其他许多方面,这些差异的存在,有可能导致双方合作的分歧。因此,能否包容、兼容、融合这些差异性,是双方合作的重要保证。
(作者为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欧美同学会副会长)
刊于2012年第7期中国人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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