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9日15: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中管金融机构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才的关心爱护,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现就加强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奋战在国防科技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关系我国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特殊一线岗位人才,肩负重大责任,面临巨大压力,他们的健康状况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由于长年忘我工作,许多同志健康状况不佳,有的积劳成疾甚至英年早逝。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做好他们的医疗保障工作,解决他们在就医方面的困难,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条件,真情爱惜,加倍呵护,确保这些宝贵人才资源的身心健康,使他们以充沛精力和健康体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认真做好特殊一线岗位人才预防保健工作。发挥健康体检在预防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健康体检制度,制定合理的体检项目,为他们提供科学、规范、个性化体检服务,提高健康体检的质量,定时随访检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在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参加重大活动、执行重要任务前,要组织专项体检和健康状况评估,必要时派医务人员随行。加强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健全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疾病预警、动态监测、追踪服务机制,提供全面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咨询,定期组织医务专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提高特殊一线岗位人才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保健能力。为特殊一线岗位人才配备健康咨询医生,指导他们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危险因素。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才,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营养、保健、运动及心理健康指导。
三、为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就医提供便利条件。建立优先就诊制度,保证特殊一线岗位人才有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必要时实行“一对一”服务,指定专门医生和保健人员,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建立就诊协调机制,为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就诊提供便利。京外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因病情需要,可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报经卫生保健部门同意,安排进京诊治,给予医疗会诊等方面的支持。
四、建立特殊一线岗位人才重大疾病情况报告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掌握一批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名单,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国防科工系统型号总指挥、总设计师,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等列入名单,加强联系,搞好服务。同时,建立重大疾病情况报告制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特殊一线岗位人才病重、逝世情况上报上级党委,并做好探视、慰问等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摸清本地区、本部门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存在的问题,近期抓紧对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健康状况进行一次排查。同时,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把中央对特殊一线岗位人才的关怀落到实处。工作中有何情况请及时上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