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扎實抓好法治山西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
(三十三)強化組織領導。各級黨委要把法治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對法治建設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省委依法治省領導小組更名為省委法治建設領導小組,由省委書記擔任組長,履行法治山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並下設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社會建設三個專項領導小組,分別由省人大、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形成統一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法治建設領導格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統籌協調、督查考核、調研指導職能,承擔起協調推進法治建設的日常職責。強化法治建設基層基礎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法治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教育引導基層廣大黨員干部增強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三十四)完善推進機制。建立黨委定期研究法治建設會議制度,各級黨委每年要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和人大黨組、政府黨組、政協黨組、法院黨組、檢察院黨組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抓緊進行任務分解,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具體措施、工作標准和完成時限,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推進計劃,形成項目化推進機制。健全法治建設考評指標體系,納入政績考核體系和全省各級目標責任制考核范疇。加強督促檢查,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推動各項決策部署的落實。
(三十五)增強工作合力。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明確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在法治建設中的職責,充分發揮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人民群眾的作用,形成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相互配合、上下聯動、公眾參與的強大合力。各級政府要將法治山西建設工作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工作經費得到足額保障。優化法治工作相關機構編制配置工作,進一步充實和加強法治工作專門力量。加強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設,提高法治工作技術保障水平。
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積極投身全面推進法治山西建設的偉大實踐,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開創弊革風清、富民強省新局面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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