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漳州市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原局長盛明木為其子大辦婚宴,收受禮金。東山縣委常委會決定,給予盛明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領導崗位,追繳違紀收受款項。
2.南平市鬆溪縣法院辦公室副主任朱維龍違規操辦“升學宴”,收受禮金。鬆溪縣紀委、監察局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責令朱維龍退還違規收取的禮金,並在全縣通報批評。
3.泉州市石獅市公安局寶蓋鎮派出所原教導員盧畫映飲酒后駕駛公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盧畫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公安機關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其立案偵查,負有領導責任的石獅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寶蓋鎮派出所所長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泉州市德化縣交通運輸局紀檢組原組長蘇少波擅自駕駛公車外出辦私事,造成交通事故。德化縣紀委給予蘇少波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龍岩市地稅局原副局長張桂榮使用公車前往外省參加女兒訂婚儀式。省地稅局黨組決定,免去張桂榮龍岩市地稅局副局長職務,責成負有領導責任的龍岩市地稅局局長、分管行政的副局長向省地稅局作出書面檢查。
6.廈門市集美區杏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用公款旅游。集美區衛生局給予杏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戴建國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工會主席許海盛行政警告處分﹔對副主任肖志華進行誡勉談話,並責令其在局務會上作檢查﹔所有費用由參加人員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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