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第十次在开幕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众所周知,腐败现象同党的性质是格格不入的,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是背道而驰的。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科学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为推动科学发展添加了正能量。
然而,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在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腐败现象呈现出易发多发态势,一些大案要案触目惊心,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因腐败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上升,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之所以导致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是当前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加上受到封建残余思想、官本位思想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从而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一些党员干部在糖衣炮弹面前,放松警惕,自我约束不力,律己不严,管不住自己;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惩处不够严厉等。
由此可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加紧迫,反腐倡廉是任重而道远。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彰显出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的鲜明立场,体现了党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次政府工作报告重提这“三清”要求,就是把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的部署上来,时刻紧绷反腐倡廉这根弦,把反腐败既作为一项紧迫任务,经常抓,打好阵地战;又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长期抓,打好持久战,以做好当前和长远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来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
反腐倡廉没有完成时,拒腐防变只有进行曲。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抓到底,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中国梦”夯实坚强的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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