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新時期依法治國作出重大戰略部署,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綱領性文件。為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加快建設法治青海,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明確依法治省總體要求
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是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青海堅持好拓展好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全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青海科學發展,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全省長治久安。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加快實施“三區”戰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高黨在民族地區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省。
我省一直重視依法治省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在積極推進依法治省、建設法治青海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地方性法規規章逐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觀念進一步增強,同時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得到加強,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與全省各項事業發展要求相比,與各族人民群眾期待相比,與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差距,主要表現為: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問題仍然存在,群眾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和執法司法腐敗問題反映較多﹔經濟社會發展法治化程度偏低,部分社會成員尊法守法用法信法和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一些市場主體缺乏規則意識和契約精神﹔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有的領導干部習慣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當前,我省與全國一樣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時期,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我們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省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開創法治青海建設的新局面。
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實現“堅持正確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打造‘三區’、建設全面小康”的戰略任務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必須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在黨的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按照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的要求,堅持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促進全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20年,基本實現以下目標,奮力走出一條具有時代特征、保障青海實現科學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法治建設路子。
———地方立法科學完備。立法體制機制完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進,立法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顯著增強,重點領域立法有特色,地方性法規規章健全,經濟社會各方面做到有法可依。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政府職能全面履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和程序進一步健全,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嚴格規范文明,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司法公正充分實現。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確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制度全面落實,公正司法能力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明顯提升,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社會成員普遍守法。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治文化建設成效顯著,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大力弘揚,全社會法治意識普遍樹立,社會成員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氛圍形成。
———監督體系嚴密有效。權力監督制度健全完善,公權力受到有效規范制約,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逐步形成,各類監督作用充分發揮,監督實效明顯增強。
———法律服務體系健全。法律服務業加快發展,全社會法律服務需求基本滿足,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城鄉全覆蓋,農牧區、社區法律服務明顯加強,法律服務規范、管理有序。
———各領域法治水平明顯提高。全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各領域法治建設有序推進,各項事業發展的法治環境不斷優化,公民權利充分保障,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
———依法執政能力顯著增強。依法執政理念牢固樹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成效明顯,領導體制機制健全,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能力不斷增強,黨在多民族聚居地區的執政基礎更加鞏固。
實現上述法治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必須把黨的領導貫穿到依法治省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促進全省各項工作法治化。堅持依法執政,既依據憲法法律治青理政,也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各族人民是依法治省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決不允許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與德治相得益彰。堅持法治建設和全面深化改革相統一。法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又對改革發揮著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必須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推進各領域各方面法治建設﹔必須以法治為保障,及時鞏固改革成果,實現法治建設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堅持維護法制統一和體現地方特色相結合。憲法法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在確保憲法法律全面實施前提下,因地制宜推進依法治省,增強法治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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