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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省的決定

(2014年11月20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2014年11月28日16:03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省的決定

六、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必須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省的長期性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使全省人民成為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一)健全法治宣傳教育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要在普法教育中發揮職能作用。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志願者隊伍和法律人才庫建設。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考核評估、督導監督檢查機制。

(二)深入推進“法律七進”。推進法律進機關,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社會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院校、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落實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內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制度,在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推進法律進學校,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列入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實現教材、師資、課時、經費、考試五落實,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平台建設。推進法律進寺廟,加強漢藏“雙語”宣講團建設,建立法律進寺廟大宣講機制,旗幟鮮明地講清僧尼是公民、寺廟是基本社會單位,以及法律與戒律、守法與持戒的關系,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進法律進鄉村,深入開展“法律服務進萬村”活動,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健全便民法律服務聯系制度。推進法律進社區,開展法治創建和“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針對重點人群分類開展普法教育。推進法律進企業,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和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完善公司律師制度,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管理。推進法律進單位,健全“誰主管誰負責誰普法”制度,制定各單位普法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實施方案和考核細則,督促各單位切實加強法治宣傳。

強化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領域、不同對象、不同時期重點,組織專家學者分門別類編寫普法大綱和普法讀物,分層級分類別分對象開展普法工作。強化責任主體,完善落實每個“進”的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對“進什麼、怎麼進、誰來進”作出明確規范,制定落地見效措施。

(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鼓勵法治文化作品創作與推廣。完善公共場所法治宣傳教育設施。引導各類媒體開展法治文化傳播活動。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形成全民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社會風尚。

(四)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遵循公序良俗,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發揮法治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的作用,引導人們牢固樹立有權利必有義務的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七、深入推進社會依法治理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深入系統研究新時期社會治理創新的深層次矛盾和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依法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一)完善現代社會治理體制。健全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加強對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等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強化主體責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檢查督促和執行責任追究機制,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規范化、常態化、具體化、法治化。

全面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科學劃分調整網格,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健全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建設跨部門、跨層級的網格化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依靠網格化管理主動發現矛盾、化解矛盾、提供服務、解決問題。

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加強社會組織培育,推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創新,強化社會組織活動監管。建立健全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發揮社會組織對其成員的行為引導、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加強在川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引導監督其依法開展活動。

完善和發展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立完善群眾議事、社區聽証、工作評議、民情懇談等制度,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探索推進社會信用立法,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和司法公信建設,健全企業信用自律機制和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完善公民守法信用記錄,教育引導公民把誠實守信作為基本行為准則。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制度。

推進多層次多形式依法治理。深入開展、扎實推進法治示范創建活動,深化基層組織、部門、行業依法治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整合利用、依法規范各類社會治理資源。

(二)健全依法維護群眾權益和化解糾紛機制。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和救濟救助機制,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規范信訪秩序。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加強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推進調解、綜治、信訪相結合的訴非銜接和檢調對接,健全輕微刑事案件和解模式。

(三)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控制、源頭管理和技術標准體系,強化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和應急體系,提高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化平安四川建設,用制度固化基層平安建設經驗,支持平安中國示范區建設。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強化群防群治隊伍建設。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黃賭毒、侵財型犯罪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依法強化重點問題治理。加大對土地征用、房屋拆遷、涉及金融安全、歷史遺留問題等重點問題的依法治理力度。嚴格執行食品、藥品等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健全流動人口服務和動態管理工作網絡和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特殊人群監測、預警、救治、幫扶、服務、管理制度框架。依法治理網絡環境,加快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設,完善網絡安全防控體系,健全輿情監測、分析、研判、處置機制,構建大網絡大輿情全媒體工作格局。

(四)完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網絡。發展律師、公証等法律服務業,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加強法律服務市場監管。著力把成都建成西部法律服務中心。

(五)推進藏區依法治理。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基本原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依法保護群眾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動,加快推進藏傳佛教寺廟依法管理長效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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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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