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注定將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關鍵性節點而載入寧夏史冊。
11月21日,自治區黨委十一屆四次全會閉幕會上,出席全會的自治區黨委委員經表決,一致通過了《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實施意見》。
自治區黨委書記李建華宣布《實施意見》通過時,全場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實施意見》鏗鏘有力,擲地有聲,在代表中引起強烈反響。
承上啟下,繼往開來。作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寧夏的具體化,自治區黨委的《實施意見》,為寧夏全面推進依法治區提供了總的依據和行動指南。
7個調研組、100多天調研論証,匯聚最真實的聲音——《實施意見》的起草,是一個充分醞釀、深入研究、縝密思考的過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鮮明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征程上樹起一座新的裡程碑。
寧夏如何按照中央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把依法治區各項工作謀劃好、落實好?
寧夏的決策者在思考,廣大干部群眾在思考。大家都期待著獲得一個明確有力、鼓舞人心的答案——依法治區需要一個綱領性文件,這個文件必須回答寧夏法治建設最緊迫最關鍵的一系列問題。
時間追溯至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重點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李建華書記要求我區要及時著手准備,盡早研究出台我區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實施意見》的起草始終在自治區黨委常委會領導下進行。李建華經常聽取起草組工作情況匯報,就一些重大問題進行面對面深入交流,先后對《實施意見》進行多次階段性修改,字斟句酌,把關定向。自治區主席劉慧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並提出明確、具體的意見。齊同生、崔波、蔡國英、馬三剛、陳緒國、徐廣國、傅興國、李文章、王雁飛、李銳、昌業廷及其他自治區領導也都對《實施意見》起草提出了許多指導意見。
3月,自治區黨委決定成立由崔波任組長,王雁飛、李銳、劉慧芳任副組長的文件起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題調研組和文件起草組。文件起草組由黨委辦公廳、政研室抽調骨干力量組成。
起草工作領導小組隨即召開第一次會議,對任務進行了分工和部署。
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沒有調查就沒有決策權。
李建華對專題調研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體現改革創新、突出實踐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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