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專題報道>>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中共甘肅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共甘肅省委十二屆六次全委會通過)
2013年12月06日16:35   來源:甘肅日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原標題:中共甘肅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堅持對內開放和對外開放相結合、經濟領域和人文領域開放相結合、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開放合作新格局,探索走出一條西部內陸省份發展開放型經濟的新路子。

(25)放寬投資准入。依據國家內外資法律法規發展外向型經濟。推進全省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進一步放開一般制造業的外資准入。允許省內各類企業、個人發揮自身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允許自擔風險到各國各地區自由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允許以創新方式走出去開展國家政策許可的各類投資。

(26)建立全方位多層次開放格局。注重營造全面開放的良好政務環境、法制環境和輿論環境。突出向東向西“兩個方向”,既要向東開放也要向西開放。發揮甘肅區位優勢,鼓勵有實力並有產業優勢的各類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貿易合作,開發利用境外資源,擴大我省的經濟影響力。創新完善節會舉辦機制,提高節會質量和效益,打造更多品牌節會。鼓勵各地更多採用開放思維、改革辦法、市場機制,先行先試、大膽創新。加快和規范各類園區和開發區建設,充分發揮園區集聚產業、集約發展、集成創新和示范引領作用。

推進蘭州新區以構建自主能動的市場主體、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精簡高效的行政體制、科學有效的調控機制、公平普惠的保障體系和完備規范的法治環境為重點目標,在人才引進、戶籍管理、金融服務、項目運作等方面大膽探索,吸收引進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高定位嚴要求,將其建設成西北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國家重要的產業基地,向西開放的戰略平台,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

(27)積極爭取設立自由貿易區。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以蘭州新區為基礎,積極爭取設立自由貿易區。

加快規劃建設一批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加快蘭州西北綜合性交通樞紐和重要物流節點城市建設,開通蘭新歐客貨班列,加大與中亞、西亞和歐洲貿易往來。加快省內口岸通關和敦煌、嘉峪關航空口岸開放。加強我省與沿邊沿海口岸的合作。在蘭州等地建設“無水港”,實行“屬地申報、口岸放行”等便利通關模式。

八、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

以保証人民當家做主為根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

(28)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適應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強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健全立法起草、論証、協調、審議和法規執行跟蹤機制,及時清理和廢止相關法規,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制度。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和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加強行政執法和司法監督,探索建立人大聽取審議行政執法案件和司法案件總體情況報告制度。完善人大代表推薦提名產生機制和代表履職保障機制,加強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與群眾的聯系,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完善人大工作機制,有序擴大公民參與立法途徑,有效回應社會關切。探索人大代表閉會期間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有效形式,推進聯村聯戶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動”等活動方式的創新。

(29)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

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加強智庫建設,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制定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建設的意見。

發揮統一戰線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省委根據年度工作重點提出協商計劃,採取協商會、談心會、座談會等形式,認真聽取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意見。完善民主黨派省級委員會直接向省委提出建議制度。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推進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示范區建設,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積極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商年度工作計劃,就一些重要決策聽取政協意見。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序,拓展協商形式,有序組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實效。完善政協委員聯絡制度。支持政協委員通過“助推雙聯行動”等形式發揮自身優勢。

(30)發展基層民主。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建立制度化的民意反映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基層協商制度化。健全居民、村民民主監督機制和村民自治等制度,擴大院落(樓宇、門棟)自治、業主自治等民主形式,完善民情懇談、社區聽証、社區論証、社區評議等對話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民主機制建設,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相關專題
·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熱帖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