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深化社會事業改革,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必須加快社會事業改革,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為社會提供多樣化服務,更好滿足人民需求。
(38)加快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堅持立德樹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強化體育鍛煉,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行公辦學校標准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積極推進省部共建教育現代化試驗區建設,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提升高等教育國際合作交流水平,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積極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實行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創新學校人事制度、師德教育、專業培訓和激勵導向機制,推進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強化教育督導,委托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協調發展。
(39)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健全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制度。完善公共投資促進就業機制,實現擴大投資與增加就業相結合、產業結構調整與就業結構調整相結合,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保持就業形勢總體穩定。規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堅持創業培訓、政策扶持、創業服務三位一體,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完善城鄉均等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增強失業保險制度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完善就業失業監測統計制度。創新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暢通職工表達合理訴求渠道。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結合產業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更多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提高公務員定向招錄和事業單位優先招聘比例。整合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把未就業的納入就業見習、技能培訓等就業准備活動之中,對有特殊困難的實行全程就業服務。
(40)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大力度推進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等因素變化,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支付保障機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健全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由要素市場決定的報酬機制。擴展投資和租賃服務等途徑,優化上市公司投資者回報制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突出農民、中低收入者和困難家庭增收,完善持續增收長效機制。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調節力度。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支持慈善事業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41)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健全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積極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建立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標准體系,優化保障性住房籌集和使用方式,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機制。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健全社會保障財政投入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確保用於社會保障事業的資金逐年增加。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統籌城鄉養老資源配置,推動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鼓勵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42)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落實政府責任,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建立合理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和廉價藥品價格制度,建立科學補償機制。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完善與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相適應的醫保籌資機制和財政補助增長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鼓勵社會辦醫,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金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調整完善計劃生育政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十、創新社會治理,確保社會和諧安定有序
社會發展既要充滿活力又要安定有序,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深入推進平安江蘇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43)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進一步加大黨委統籌推進力度,強化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各方面有序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完善社會治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整合資源力量,健全工作體系,綜合運用法律規范、道德約束、行政管理、經濟調節和輿論引導等多種手段,規范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妥善處理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和下訪制度,健全縣(市、區)“一委一居一站一辦”等社區組織架構和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完善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厘清行政事務和社區自治事務、政府委托事務和社區自治事務邊界。
(44)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推進政府與社會組織在機構、職能、經費、人員等方面分開,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發展志願服務組織。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支持行業協會一業多會,實現適度競爭、優勝劣汰。推動社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評估機制,推進信息披露,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策,提高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開展公益服務和中介服務的能力。堅持積極引導和依法管理並重,促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加強對在蘇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引導其依法開展活動。
(45)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關注網絡民意,引導不同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建立科學有效的矛盾調處機制,建立社會矛盾大排查、大調解組織管理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積極推行刑事和解,形成多層次、寬領域、規范化的大調解組織網絡體系。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健全聯合接訪機制,建立健全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46)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實行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和質量標識制度,確保食品藥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應急體制機制,強化事前預警、事中救援和事后恢復的綜合處理能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立體化、現代化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防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加大依法管理網絡力度,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健全互聯網管理部門執法協作機制,確保信息和網絡安全。完善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分裂、滲透、顛覆、竊密等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