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09: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第九章 宣傳教育
第四十六條 宣傳部門應當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作為重要宣傳內容,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媒體作用,重視運用互聯網等新興媒體,通過新聞報道、文化作品、公益廣告等形式,廣泛宣傳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優秀品德,宣傳闡釋相關制度規定,宣傳推廣厲行節約的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倡導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第四十七條 黨政機關應當把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作為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融入干部隊伍建設和機關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對各種鋪張浪費現象和行為,應當嚴肅批評、督促改正。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不定期曝光鋪張浪費的典型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組織人事部門和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應當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創新教育方法,切實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四十八條 黨政機關應當圍繞建設節約型機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便於參與的活動,引導干部職工增強節約意識、珍惜物力財力,積極培育和形成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機關文化,為在全社會形成節儉之風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九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督檢查機制,明確監督檢查的主體、職責、內容、方法、程序等,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檢查、暗訪等專項活動。
下級黨委和政府應當每年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本地區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單位應當每年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本部門、本單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報告可結合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報告一並進行。
第五十條 領導干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應當列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並接受評議。
第五十一條 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督促檢查。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在適當范圍內通報。專項督查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年終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督查考核結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送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干部管理監督、選拔任用的依據。
第五十二條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群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及時查處違紀違法問題。
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有關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的巡視監督。
第五十三條 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黨政機關預算編制、執行等財政、財務、政府採購和會計事項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理發現的違規問題,並及時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匯報監督檢查結果。
審計部門應當加大對黨政機關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力度,依法處理、督促整改違規問題,並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第五十四條 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信息公開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須保密的內容和事項外,下列內容應當按照及時、方便、多樣的原則,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一)預算和決算信息﹔
(二)政府採購文件、採購預算、中標成交結果、採購合同等情況﹔
(三)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等情況﹔
(四)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支出金額等情況﹔
(五)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
(六)節會、慶典、論壇、博覽會、展會、運動會、賽會等活動舉辦信息﹔
(七)辦公用房建設、維修改造、使用、運行費用支出等情況﹔
(八)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結果﹔
(九)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第五十五條 推動和支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嚴格審查批准黨政機關公務支出預算,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通過提出意見、建議、批評以及詢問、質詢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
支持人民政協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自覺接受並積極支持政協委員通過調研、視察、提案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重視各級各類媒體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方面的輿論監督作用。建立輿情反饋機制,及時調查處理媒體曝光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發揮群眾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鋪張浪費行為的監督作用,認真調查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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