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通州平潮人周老汉因为骑行摩托车闯禁区,被交巡警当场查获,收到100元罚单。想到自己困难的家境,周老汉当时就哭了起来。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事青年民警竟然自掏腰包,塞给了他100元钱。(据3月12日人民网)
世事常常是有着惊人的相似。前不久,《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渝北区的两名交巡警在执法时,对贫困违章者开出“温暖罚单”,内夹一张100元面额的钞票。这样的事情,以前听说国外发生过,但现在,连续报道的两起真人真事,让我们欣喜地看到,“温暖罚单”在国人之间真情接力。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执法部门倡导和推出了一些“人性化”执法举措,比如,有的地方拘捕犯罪嫌疑人,给他们戴手铐的同时加上手铐罩;有的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时推行“未成年人、老年人回避制”,尽可能不当着其家人的面实施……无情法纪,有情操作,得到了公众的好评。
实践反复证明,同样是处罚,方法不同,效果是不一样的。拿“温暖罚单”来说,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罚款的目的不在“收钱”,而在于警示、在于纠错、在于惩处。既然如此,“罚单”下达后就不要拘泥于是否收到了罚金,而要看看是否真正起到了警示、纠错和惩处的作用。佛家说:“不施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可以预见,这种一手开具罚单、一手提供资助的亲民执法姿态,对被处罚者的震撼是不言而喻的,不仅可以消除其对立情绪、接受处罚,而且能够促其在负疚与自责中改正错误、化解对社会的积怨。
“无情未必真豪杰”。现实中,习惯性的权力思维往往强调执法的刚性,而忽略其柔性,导致执法行为的简单、冷漠甚至“粗暴”。也是不久前,湖南浏阳司机陈某驾驶客车因错过了通行时间,被高速交警拦在太旧高速路收费站,前方4公里处是高速出口,退后500米处是服务区,在退回服务区和驶出高速的请求遭生硬拒绝后,他困守车内因烧生炉取暖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生与死的距离只有“500米”,实在令人惋惜。公正执法,不能总是冷若冰霜;严肃查处,并非排斥人文关怀,为什么不能让执法变得更细致、更温情些?
法与德,都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法以强制性为保障,德以自觉性为力量,二者在治国理政上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教育管理学上经常提到一句话:“管,是为了不管。”必须承认,无为而治固然是社会治理的一种理想境界,但是,当每个人遇事都能自觉自愿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时,社会治理不是离理想状态又更近了一步吗?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执政群体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过程中,如果真的能够放下身段、放下姿态,多考虑执法相对人的所急、所忧、所难,以德服人,以德化人,那么,执法的环境乃至执法的成效不知将会改观多少倍。
罚,因为职责所在;帮,源于心中有爱。小小一张“温暖罚单”,罚的是“行”,暖的是“心”。让冷冰冰的执法,变成热腾腾的感动,“温暖罚单”不失为法德互济的一帖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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