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昨天,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草案”),其中专门列了一章讲“烟草烟雾危害控制”。(2013年2月20日《新华网江苏频道》江苏严控烟草烟雾危害 禁烟场所吸烟拟最高罚200)
都知道烟草有害且早已经被科学证明了的,多数患者的病因几乎与吸烟都有关联,减少疾病,共同维护人们的身心健康,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是众望所归。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目的就是减少污染,减少被动吸烟的危害。然而事实再一次告诉人们,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呼声和建议越高,效果相反却越来越小,以至于最终不了了知。一边喊禁烟,一边则是“吞云吐雾”。正如一名吸烟的顾客说:“吸不吸烟是我的自由,我是来消费的,不是来找气受的。”
因此,笔者曾经建议过,单凭倡导和不再设“吸烟区”,没有相关的处罚条款,那么就是再出台新的《细则》也“无济于事”。我们总不能因烟草的利润大,而“束手无策”忽视人们的身心健康?
现在,以地方性法规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门列了一章讲“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对在公共场所吸烟有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其中草案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区域设置烟草广告或者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烟草广告,控制烟草促销活动。并且还禁止设置自动售烟机。对于没有设置明显标志的,草案也有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很显然,江苏省的这个草案为控烟、禁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撑。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约束和规范之手段,加强了管理与监督。
相信,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得到了民众的广泛支持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将会收到实效,被动吸烟将会减少,控烟也能得到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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