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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为建设“四个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李建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4年11月26日14:32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为建设“四个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群众的每一次求告无门、甚至冤假错案,损害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一)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影响司法公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从体制和机制上寻求突破,才能找到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办法和途径。要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这是中央事权,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改革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自上而下有序推进。我区已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这为我们先行先试创造了条件。要抓紧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对中央已经明确的改革事项,要尽快行动、抓好落实;对中央已经明确方向、但目前没有具体办法的,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特别是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方面,要大胆探索。要深化工作机制改革。现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七难三案”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和监督等环节入手,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影响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在立案方面,要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今后立案门槛低了,案件数量可能会有一个井喷式的增长,法院要把案件办结率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指标,未雨绸缪,主动探索工作机制改革,推行一些快速审理、简易审理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绝不能积压案件。在落实责任方面,要科学划分办案权限,完善办案责任体系,健全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和检察机关办案机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而且终身负责,通过严格的责任制,倒逼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切实解决办者不定、定者不办,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影响办案质量的问题。对违法办案导致错案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纠错、也追责,同时回应社会关切。在规范裁量权方面,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和案例指导制度,使司法量刑更加公开、幅度更加均衡、结果更加公正,促进和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保证公平公正。在执行方面,要强化执行联动机制,构建全区法院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指挥平台,建立法院与金融、土地、工商、房产、税务、公安等部门“点对点”信息共享查控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完善被执行人财产保全机制,坚决克服法院判决“打白条”的问题。在监督方面,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政协对司法工作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既要重视刑事诉讼的监督,也要重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更要重视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上下级法院之间要规范监督的权限和范围,公检法司之间要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参审范围,提高陪审案件比例,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二)要加大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也通过公开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司法质量的提高。一要敢于公开。司法公开已经推行了多年,但有的因办案质量问题不敢公开,有的因司法能力问题不愿公开,有的担心暴露问题不想公开。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公开促公正、树威信、保廉洁。要从制度上保障,对公开事项和不公开事项实行“双清单”制度,不公开的要严格审批,公开不及时、不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问责。二要突出公开重点。司法公开最主要的是审判公开。法院审理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进行,庭审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这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手段。要建立并落实好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法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深入推进检务、警务、狱务公开,促进司法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三要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和执法办案平台,积极构建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平台,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三)要建设过硬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保证。司法人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司法队伍。一要狠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司法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职业道德水准,筑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二要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司法人员的素质,决定着司法的质量。从我区看,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人才引进难、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待遇不高。要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把优秀人才引进来、留得住,目前中央正在酝酿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我们也要适当提高政法队伍尤其是基层政法干警的待遇和保障水平,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积极性。要畅通法律从业者之间流动渠道,建立选拔律师、法学专家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制度,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同时,注意培养司法工作所需的工程、审计、法医、计算机等方面的人才。要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今后初任法官、检察官都要先到基层任职,下一步法检两院人员统管后,要建立统筹调配使用机制,切实解决好任务轻重不一问题。三要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司法人员的作风,社会关注度高,司法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更大。要加强政法部门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案件关系人,严厉查处司法人员泄露或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要“零容忍”,严肃查处。要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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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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