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注定将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关键性节点而载入宁夏史册。
11月21日,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闭幕会上,出席全会的自治区党委委员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宣布《实施意见》通过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实施意见》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在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
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宁夏的具体化,自治区党委的《实施意见》,为宁夏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了总的依据和行动指南。
7个调研组、100多天调研论证,汇聚最真实的声音——《实施意见》的起草,是一个充分酝酿、深入研究、缜密思考的过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宁夏如何按照中央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把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
宁夏的决策者在思考,广大干部群众在思考。大家都期待着获得一个明确有力、鼓舞人心的答案——依法治区需要一个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必须回答宁夏法治建设最紧迫最关键的一系列问题。
时间追溯至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李建华书记要求我区要及时着手准备,尽早研究出台我区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实施意见》的起草始终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李建华经常听取起草组工作情况汇报,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面对面深入交流,先后对《实施意见》进行多次阶段性修改,字斟句酌,把关定向。自治区主席刘慧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齐同生、崔波、蔡国英、马三刚、陈绪国、徐广国、傅兴国、李文章、王雁飞、李锐、昌业廷及其他自治区领导也都对《实施意见》起草提出了许多指导意见。
3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由崔波任组长,王雁飞、李锐、刘慧芳任副组长的文件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题调研组和文件起草组。文件起草组由党委办公厅、政研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
起草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第一次会议,对任务进行了分工和部署。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
李建华对专题调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体现改革创新、突出实践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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