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力推进依法治省
(32)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认真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努力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推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法治化进程。
(33)推进依法执政。改进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党委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决策权限,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健全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建设,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34)推进依法行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下沉行政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改善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35)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有序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强化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取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36)推进学法用法敬法守法。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突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加强法治理论研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37)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依法监督机制,建好并用好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扩大县级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深化“三公”经费和其他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完善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信息公开、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监察,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检查。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38)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行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廉政报告制度,探索开展省直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派驻纪检机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州)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试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在责任制考核中的作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研究制定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反腐败力量整合,全面落实各级纪委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制度,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推进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巡视制度,创新巡视方式,科学调配力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完善舆情处置,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
(39)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吃拿卡要、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基层及群众等制度。建立干部驻乡进村入户蹲点调研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健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拓展警示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十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40)健全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涉事地方和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41)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转制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实行重要国有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股制度。实施省级文化集团产业倍增计划,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形成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相融互动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创新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生态、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旅游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着力提升旅游品质,大力构建入境客源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
充分发挥重要文化节会的平台作用,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实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境外市场,提升四川文化软实力。
(4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之家。搭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将供养人员和机构、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的财政资金用于购买公共文化惠民服务。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正确区分其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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