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厚
六、增强宪法意识,强化司法监督
自觉把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坚持以监督提公信,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审判职能履行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项审议工作,按照审议意见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创新和复合型人才建设。加强人大代表视察及旁听庭审工作,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7064人次。九省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南昌、吉安、赣州等地法院,对江西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525件,省高院办理26件。针对代表高度关注的公信力建设和司法作风等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逐条梳理意见建议,出台专门文件,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着力提高案件质效、改进司法作风,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丰富联络渠道,改进联络方式,全省法院走访人大代表3616人次。
2.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走访政协委员2164人次,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275件,邀请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3096人次。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省高院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第二届司法监督员、10人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06次,依法审结抗诉案件266件。认真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主动发布司法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深化司法公开与民主。大力推进阳光司法,积极构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省115个法院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省高院首批100篇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10个法院被命名为全省第一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11515人次参加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73场次,全省119个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并创建了“红色天平”微博群。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选任渠道和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增选1019人。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规范参与案件审理,充分保障陪审权利,531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9621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19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康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乐平市法院众埠法庭庭长左斌当选2013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的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案结事未了,当事人反映强烈;二是少数干警宗旨意识不强,群众感情淡薄,司法作风有待改进;三是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枉法裁判,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四是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挑战法律和司法权威;五是法官职业保障水平不高,法官办案压力增大,人才流失现象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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