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厚
三、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司法为民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1.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完成开庭之外的诉讼事务。设置导诉、自助查询等八大区域,完善诉调对接、案件受理、费用结算、诉讼服务和投诉建议五大类业务办理窗口功能,严格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提供热情、高效的便民服务。
2.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推行网上、电话、短信等预约立案,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坚持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深入田间地头、社区街道,开展巡回审理17257次。强化人民法庭职能,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在偏远地区增设人民法庭。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建立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新机制,依法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73件,审结1050件。
3.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依法审结制售“地沟油”、“毒胶囊”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218件329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万爱梅等6名被告人生产、销售“地沟油”,致使114吨“地沟油”流向食用油销售市场,受到法律惩处。依法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教育、医疗、住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56008件。依法优先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222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260万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依法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保险等案件3916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308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03件。
4.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权属和侵权等传统民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此类案件一审调撤率达61.05%。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刑事和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落实司法人文关怀。依法适用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为4215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77.17万元。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650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2274万余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1614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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