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厚
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司法保障
始终以队伍建设为本,以基层基础为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高院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主题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找准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全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制定5个方面23项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制度20个,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评议、岗位练兵、业务考试等活动,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化解复杂社会矛盾的司法能力。强化业务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884人次。通过上派下挂、援疆、到信访部门锻炼等举措,加大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开展全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授予11名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遴选法官120名,200余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3.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廉洁、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改进司法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开展违规配置公车、经商营利、会员卡、“红包”、防止利益冲突等专项清理,坚决抵制和查纠不正之风。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制定风险岗位廉能预警和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等制度。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开展明查暗访,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坚持从严治院,严肃查办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违法违纪案件,全省法院查处17件17人。
4.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案件审理,统一司法尺度,就盗窃、诈骗等五类刑事案件定罪数额标准、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民间借贷等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开展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专项分析,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充分发挥审级监督作用,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202件。
5.加强基层工作保障。为有效缓解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统一招录干警459人。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4.06亿元,争取“两庭”建设资金1.54亿元,协调化解中、基层法院基建债务1.05亿元,有9个审判法庭、17个人民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人民法庭工作,评选表彰“十佳人民法庭庭长”,271个人民法庭完成统一标识设置工作。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初步完成审判信息数据中心搭建工作,建立案件质效评估等审判管理平台,深化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等应用工作,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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