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 声
四、大力提升队伍素质,积极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省检察院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情况专项督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规范执法”专项教育抽查、清退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队伍形象的进一步改善。二是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围绕提升检察人员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制定了《2013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高层次检察人才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完善覆盖全员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业务知识测试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全省检察机关共培训检察人员3.2万人次,选拔省级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成员125人,培育全国检察业务专家6人。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启动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新型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对案件实行集中化、全程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专门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会议,健全完善防止、纠正冤假错案机制。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办案安全防范和预警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确保检察人员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省检察院用时2个月,对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人才队伍、派驻检察室建设情况开展专门调研,全面梳理掌握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本情况、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切实强化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积极协同地方党委认真做好市级院检察长换届、领导班子考核、班子成员配备和交流工作。采取定向培养、选调、招录等多种方式,为基层检察院补充检察人员500余人,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力量。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困难问题。扎实做好沈阳铁路检察系统纳入国家统一司法管理体系的平稳过渡工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检察工作的意见》。坚持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省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圆满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文书档案全部数字化并晋升省特级单位。全省检察机关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投入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本建成。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2名个人和2个集体荣记一等功、117名个人和26个集体荣记二等功,9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直文明机关标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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