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 声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27件26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883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757人。一是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728件、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343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99人,其中厅局级9人。二是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紧紧围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以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嫌疑人1640人。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执法工作人员147人。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39件51人。三是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了《2012年度我省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等4份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建设、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起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活动,组织警示教育和宣传1607次、案例分析701件,发出检察建议58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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