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国资国企和农垦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1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省、市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体系和行为主体、责任主体。制定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监管考核评价办法。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优企业,推动政府平台公司提高国有资产流动性和运营效益,提高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整合优质资产资源,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海汽集团、海建集团以及能源、旅游、海洋产业等优势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推进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上市。成立省港航控股公司,以资产为纽带整合全省港口资源,优化港口功能配置,解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问题。鼓励国有企业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8)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加快推进农垦各项改革。做好桂林洋和白沙、畅好、加来、新星5个农场移交后续工作,继续移交三江、罗豆、加钗、红林4个农场属地管理。坚持政企分开,理顺农垦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实行农场公司化改革,精简非生产人员,规范财务开支,加强场务公开,合理分配生产要素和劳动成果,充分调动农场职工积极性,进一步释放生产力;规范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农场社区管理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发展,深度整合农垦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农垦特点和优势的产业集团。
五、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19)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理顺职责,厘清权责边界,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错位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管理。到2015年,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再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全面推广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的“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建立代理审批制度。建立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快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扭转重审批轻监管倾向,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20)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逐步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挂靠事业单位脱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21)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撤销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省环境保护厅。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快实施三亚撤镇设区,推动农民变居民、农村变社区,完善国际化滨海旅游城市功能。
统筹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确保只减不增。盘活原有编制资源,不断提高编制资源效用。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实现工作需求与工作力量相平衡。
(22)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完善政绩考核评价和激励问责机制。深化干部培训制度改革,完善实践锻炼和岗位交流等制度,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市县设置分类考核指标,加大发展质量、居民收入、生态环境、政府债务管理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民健康、教育文化发展状况。优化考核工作机制,整合考核资源,推行综合考核。改进公务员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六、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服务基地
(23)以服务业开放为引领,打造海南开放新格局。响应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布局,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努力把海南打造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服务基地。
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旅游度假、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成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医疗旅游机构、康复保健中心、医学中心、医疗培训机构落户海南。制定实施全省邮轮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海口、三亚邮轮母港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开辟邮轮旅游航线。支持游艇产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完善免税购物产业政策,加快建设海口观澜湖、三亚海棠湾、万宁奥特莱斯国际购物中心。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建设以海口港、洋浦港为双核的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用好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特殊政策,启动洋浦保税港区启运港退税政策,发展保税产业,提高两区产出和贡献率。开展离岸金融试点,建设能源、橡胶等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务试点。为打造洋浦自由贸易港区积极创造条件。
推动建立海南利用博鳌亚洲论坛的联席会议机制,更好发挥论坛的开放引领作用。发挥全省侨乡优势,凝聚侨心、侨力,扩大对外交流。加强策划和运筹,推进博鳌公共外交示范基地、三亚国家首脑外交和休闲外交基地、万宁中非交流合作促进基地和海口国家级侨务工作交流示范区建设。
(24)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加强我省与沿海省(市、自治区)及中西部内陆口岸的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口岸监管资源深度整合,创新口岸查验方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推动重点口岸、边境城市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推动实施对越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全面融入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战略,研究用好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积极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深化琼港澳交流合作,推进琼台交流合作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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