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2日14:05
针对我国人才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了10 大政策创新任务。这十大政策涉及培养、吸引和使用各个环节,覆盖了人才工作各个方面。从它们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来看,可分为四类:一是着眼于解决人才优先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提出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二是着眼于解决我国创新创业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提出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三是着眼于解决人才结构性矛盾问题,提出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和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四是着眼于解决人才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提出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中央有关部门抓住人才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把10 大政策细分为72 个政策点,研究制定突破性的人才政策。据调查统计,中央有关部门近年来先后制定了168
项人才政策,正在研究起草的还有140 项。在中央层面政策创新带动下,各地立足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北京中关村等地大胆探索实践,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创新一系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一系列人才事业发展平台,大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积极构建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文刊于2012年第4期《人才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