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強化依法治省人才保障
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准,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
(一)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編制《吉林省法治專門隊伍建設五年規劃(2015-2019)》,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建設。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抓住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這個關鍵,突出政治標准,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加強法律專家智庫建設,為依法治省提供決策咨詢和智力支持。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突出立法隊伍建設,加強現有立法隊伍人員培訓,有計劃地將有司法實踐經驗的人員充實到人大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門。加強縣級政府法制機構人員隊伍建設。推進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落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干部進入法治專門隊伍的通道,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加強邊疆地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法治專門隊伍建設。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初任法官、檢察官由省級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一般從下一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優秀法官、檢察官中遴選。
(二)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制定《加強吉林省律師隊伍建設實施方案》,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突出抓好律師隊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擴大律師行業黨的工作覆蓋面,切實發揮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對律師、公証、司法鑒定隊伍的管理,完善執業准入、退出機制,加強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進一步完善行業誠信體系,嚴格執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建立司法行政機關監督管理、律師協會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推進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推進企業設立公司律師。加強司法所工作人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基層綜治協管員、法制宣傳員等基層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擴大公益崗位專職人民調解員規模,選聘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人民調解員,推動在開展公共服務、維護社會治安、化解矛盾糾紛中加強普法宣傳和法律咨詢服務。制定加強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建設實施意見,廣泛吸收離退休政法工作者、律師志願者、農村法律明白人、社區普法志願者、法學院校大學生加入志願者隊伍。
(三)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制定全省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教育培訓規劃及實施方案,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全方位佔領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陣地,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關於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制定我省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養的具體實施意見,探索國內外聯合培養機制,加強涉外法律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建設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健全政法部門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實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門人員互聘計劃,建立完善法學法律專家庫,重點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深厚、熟悉國情省情的高水平法學家和專家團隊,建設高素質學術帶頭人、骨干教師、專兼職教師隊伍。
七、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建設法治吉林最根本的保証。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推進依法治省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一)堅持和推進依法執政。各級黨委要按照依法執政的原則和要求,完善黨委具體工作制度,建立起依法行使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權力運行機制,確保黨委在憲法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以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完善黨委全委會、常委會依法決策制度,規范決策行為和決策程序,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各級黨委要定期聽取政法機關工作匯報,作促進公正司法、維護法律權威的表率。各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貫徹黨委決策部署,堅持依法辦事,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要結合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制定具體工作規范,切實加強和改進工作,提高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的能力,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同時,政法機關黨組織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制度。
(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認真做好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確保與中央出台的黨內法規相銜接、相配套。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建立全省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縣級以上黨委制定的黨內規范性文件,應當報送上一級黨委備案,上一級黨委應當及時對報送備案的黨內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並將備案審查情況通報報送機關。注重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各級黨委要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准嚴格要求自己,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繼續強化正風肅紀,完善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項制度規定,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四風”,形成嚴密的長效機制。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必須依紀依法堅決懲處、決不手軟。
(三)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全員培訓、學法用法制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健全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規劃,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將法律知識培訓納入“吉林省領導干部網絡培訓學苑”計劃。領導干部年終述職述廉中增加述法內容,逐步形成制度。堅持以考促學,建立處級以上干部任職期間法律知識測試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
(四)推動基層法治建設。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實施基層治理法治化工程,切實把法治建設引向深入。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省中的戰斗堡壘作用,進一步夯實基層法治建設基礎。廣大基層黨員干部要增強法治觀念和法治為民意識,依法管理基層事務,化解矛盾糾紛,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抓好基層法治文化陣地、法治宣傳載體、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推進法治干部下基層活動。堅持分類推進,進一步深化法治型企事業單位、法治型社會組織和法治型鄉鎮(街道)、法治型村屯(社區)建設,總結和推廣一批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基層治理法治化建設先進典型。
八、強化依法治省各項保障措施
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和各方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要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把法治建設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健全領導機構,強化工作機制,全力搞好組織推動。省委將進一步調整充實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各市(州)、縣(市、區)也要完善相應領導小組,並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建立定期研究法治建設會議制度,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2次專題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落實領導小組例會制度和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分析研判形勢,加強工作調度,切實解決存在問題。
(二)加大政策支持。對法治建設重點項目予以立項優先、土地保障等支持,將法治建設全局性、基礎性工作所需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提高對立法、執法、司法、普法的財政保障水平。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要適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建設法治吉林技術支持的實施方案,加大法治工作科技裝備建設投入力度,加強立法、行政執法、司法的技術研發和科技信息平台建設,提高法治工作技術裝備保障能力和水平。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對完善立法體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等重大問題,要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積極穩妥推進解決。
(三)形成整體合力。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明確人大、政府、政協及司法機關的職責,充分發揮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人民群眾的作用,形成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相互配合、上下聯動、公眾參與的依法治省協同推進機制。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履行權力機關職能,監督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行使權力,確保憲法法律得到有效實施。政府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研究加快解決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問題。人民政協要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在法治建設上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司法機關要把確保法律實施作為神聖職責,發揮好維護法律權威和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作用。各級黨委要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充分調動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民群眾參與支持法治建設的積極性。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宣傳力度,努力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四)強化工作落實。各級黨委要全面准確貫徹本實施意見精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分解各項任務,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具體措施、工作標准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明確每項任務的牽頭部門、參加單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綜合運用系統的思維、改革的辦法、務實的舉措,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工作落實。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查、專項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推動法治建設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
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踐中,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實現吉林全面振興而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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