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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對新時期中國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歷史貢獻

劉金田

2014年03月31日14:45    來源:《黨的文獻》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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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張廢除人民公社體制,支持和推進農村改革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對農村改革的支持和推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尊重群眾的選擇。農村改革的各種形式在各地鋪開了,但黨內還存在各種不同的認識。1979年3月,國家農委召開七省三縣農村工作座談會,集中討論“包產到組”和“包產到戶”的問題。會后形成的紀要中提出在一些特殊地區應當允許包產到戶。鄧小平在會后的一次講話中說:農村問題很多,一大堆,應該抓住主要的解決,貧困地區總得放寬政策。當時安徽、四川兩省搞包產到戶,承受的壓力很大。萬裡回憶說:農村改革這場斗爭太激烈了。當時不表態就算支持了。他在北京開會期間曾找到鄧小平,鄧小平說:你就這樣干下去。7月,鄧小平登臨黃山,發表了著名的黃山講話,更讓為農村改革命運擔憂的人們放寬了心。

二是為包產到戶正名。1980年4月,鄧小平在聽取姚依林關於長期規劃問題的匯報時,談到農業問題。他說:對地廣人稀、經濟落后、生活貧困的地區,像貴州、雲南、西北的甘肅等省份中的這類地區,我贊成政策要放寬,要使每家每戶都自己想辦法,多找門路,增加生產,增加收入。有的可以包給組,有的可以包給個人,這個不用怕,這不會影響我們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一個月后,鄧小平在同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明確表示支持包產到戶。他說:“農村政策放寬以后,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效果很好,變化很快。”“有些同志擔心,這樣搞會不會影響集體經濟。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同年9月,中共中央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幾個問題》指出,在生產隊領導下實行的包產到戶是依存於社會主義經濟,而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的,沒有什麼復辟資本主義的危險。包產到戶、包干到戶正名了,農村改革的步子加快了。到1983年初,全國農村實行包產到戶、包干到戶的生產隊達93%,其中絕大多數實行的是包干到戶。

三是主張廢除人民公社。在農村人民公社體制下,由於生產“大呼隆”,評工“大概分”,分配“大鍋飯”,平均主義泛濫,嚴重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阻礙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鄧小平認為,農村改革要進一步深化,重要的是要調整好農村的生產關系,他力主廢除人民公社體制。早在1962年,鄧小平就曾指出:“農業本身的問題,現在看來,主要還得從生產關系上解決。這就是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生產關系究竟以什麼形式為最好,恐怕要採取這樣一種態度,就是哪種形式在哪個地方能夠比較容易比較快地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就採取哪種形式﹔群眾願意採取哪種形式,就應該採取哪種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來。”對實行了20多年、也是毛澤東倡導的人民公社制度,鄧小平認為,“與我國農村目前很低的生產水平不相適應”,這個試驗“也不那麼理想”。他提出:“政社分開,這件事情要做,不能太遲。” 1982年12月,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修改憲法,決定改變農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體制,重新設立鄉政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到1984年底,全國完成撤社建鄉工作,人民公社制度被徹底廢除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廢除,從根本上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把農村改革推向了一個新階段。

(責編:張湘憶、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