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張忠厚
四、落實改革部署,強化司法創新
積極穩妥推進司法改革,規范司法行為,加強監督制約,提高案件質效。
1.著力抓好“兩法”實施。嚴格執行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切實貫徹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防范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規范刑事司法行為,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努力做到不枉不縱,宣告16名被告人無罪。做好勞教制度廢除后的相關工作,開展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試點。嚴格執行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牢固樹立實體與程序並重意識,著力解決舉証時限、鑒定人出庭、公民代理等制度執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2.依法簡化訴訟程序。加大簡易程序適用力度。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民事案件89095件、刑事案件6827件,佔一審結案總數的61.77%。規范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審結此類案件2476件。推進行政訴訟簡易程序試點,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行政案件307件。推動矛盾糾紛在訴前簡便快捷化解,及時確認非訴調解協議,辦理司法確認案件1089件。
3.規范審判權力運行。強化審判流程管理,加大對重要節點的監控力度,著力提高審判效率。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細則,加強和改進院長、庭長審判管理,規范裁判文書審簽,建立辦案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落實權責相統一要求。深化量刑規范化改革,促進量刑公開公正。完善考核制度,構建案件質效管理長效機制,開展案件評查、質量評估等活動,全省法院對22671件案件進行質量評查,省高院評查159件。
4.推進涉訴信訪改革。建立健全訴訪分離、信訪案件終結制度,完善領導接訪、重大敏感案件處置、內部聯動處置非正常訪、上下聯動處置重點信訪等工作機制。定期排查重點信訪案件,扎實開展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和特殊疑難信訪救助工作,努力化解信訪矛盾,消減社會不穩定因素。辦理群眾來信來訪20200件(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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