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張忠厚
二、依法履行職責,強化司法公正
嚴格落實公正司法第一責任,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全省法院受理各類案件236665件,結案234551件,分別上升1.53%和1.43%。一審服判息訴率為91.66%。省高院受理各類案件1869件,結案1820件。
1.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審結一、二審刑事案件22283件,下降6.38%﹔判決發生法律效力26199人,下降3.56%。省高院審結454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772人。
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刑事犯罪,審結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爆炸、黑社會性質組織、拐賣婦女兒童等案件1115件2045人。嚴把死刑案件事實關、証據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把死刑案件辦成鐵案。對手段極為殘忍,后果特別嚴重,致三死一重傷的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姜根裡依法判處死刑。加大懲治力度,堅決遏制毒品犯罪持續高發態勢,審結此類案件1468件1888人。鄧春龍等人販賣毒品21公斤,社會危害極大,4名主犯一審被依法判處死刑。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審判工作,審結重大責任事故、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犯罪案件14件22人。
依法懲治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審結合同詐騙、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案件1878件2839人。依法審理發展會員680萬人、收取保証金近38億元的唐慶南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案,涉案金額4.2億元的鐘志芳、鐘樞集資詐騙案等一批大要案,有力震懾了犯罪。深入推動反腐敗斗爭,嚴格職務犯罪自首、立功認定標准和非監禁刑適用,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978件1216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干部23人,周建華、王國炎、胡琳等一批腐敗分子受到法律嚴懲。
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方式創新。依法懲治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等犯罪行為,淨化網絡輿論環境。扎實推進少年審判工作,判決生效1559人﹔建立心理干預機制,積極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推行減刑、假釋案件公開審理,規范短刑犯減刑工作,審結減刑、假釋案件13312件。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協助幫教非監禁刑和刑滿釋放人員,促使改過自新、早日回歸社會。
2.依法審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審結一、二審民商案件145492件,上升3.56%﹔標的額179.2億元。省高院審結316件。
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保護誠實守信,制裁違約欺詐,注重以規則之治維護市場秩序,審結買賣、租賃、房地產開發經營、建設工程施工等合同糾紛案件70560件。依法維護金融秩序,審結金融機構同業拆借、証券、票據等糾紛案件2259件。開展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試點,審結保險合同糾紛案件1383件。積極應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高發態勢,保護合法借貸利益,審結民間借貸案件20011件。
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促進科技創新和文化發展。深化民事、刑事、行政審判“三合一”試點,審結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案件550件。依法審理“美的”與“格力”不正當競爭等社會關注案件,景德鎮孫根榮陶瓷作品被侵權案入選全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加強涉外審判工作,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審結涉外民商糾紛案件29件。開展與港澳台司法合作與交流,積極參與海峽兩岸司法高層論壇,推進司法協助工作,辦理涉外司法文書送達、協助調查取証284件。
3.依法化解行政爭議。全省法院審結一、二審行政案件2568件,上升14.58%,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9284件。省高院審結行政案件32件。
嚴格合法性審查標准,依法維持行政行為476件,撤銷、變更、確認行政行為違法213件,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對涉及山林土地權屬、房屋征收補償、社會保障等矛盾復雜案件,努力以協調和解方式化解,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行政案件協調撤訴率達45.31%。開展基層法院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工作,優化行政審判司法環境。依法維護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4件,決定賠償金額84.47萬元。
4.依法加大執行力度。全省法院執行各類案件49348件,標的額105.54億元,分別上升13.54%和41.17%。
開展黨政機關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專項積案清理活動,執結此類案件573件4.17億元,完成全部清積任務。強化執行威懾機制建設,實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向社會公布第一批失信被執行人1587名﹔對有履行能力拒不執行的限制高消費113人次,限制出境383人次,司法拘留1171人,追究刑事責任51人。加強執行指揮中心建設,推動與相關單位信息共享與運用,省高院與19家銀行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建立“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及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機制,119個法院全部實現了執行信息網上公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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