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內容: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
教育部近日首批核准了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高校的章程,去行政化傾向明顯。有關專家表示,“去行政化”改革多年,副部級高校未減一所。“逐步”二字意味著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注定是一場“障礙賽”而不是“百米沖刺”,需要穩妥有序推進。 據新華社
現狀 無一高校實現“去行政化”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11月28日在“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制定、核准高等學校章程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
事實上,中央和政府對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早有要求。1985年我國就提出“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2010年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也都明確學校等事業單位“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然而專家表示,多年來,我國試點“去行政化”的單位眾多,而真正意義上實現“去行政化”的學校、醫院目前還沒有。
早在2004年年底就全面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的山東濰坊市,改革成果顯著但困惑仍存。“開會、排座次等涉及級別時讓多數校長有‘失落感’,以往的行政福利沒有了,補償激勵機制力度不大,向外流動難,心態難免失衡。”山東濰坊市多所中學的校長告訴記者。
2011年山東大學校長退出學術委員會被視為“去行政化”之舉。而山東大學教授馬廣海說,這兩年並沒看出多少進步,單位組織體檢,規定普通講師、科員隔年一查,博導和正處級每年都查,“足見行政級別觀念已深入骨髓。”
在醫療領域的試點中,“行政化”的烙印一樣清晰可見。2011年北京市面向社會競爭性選拔市屬醫院院長、副院長,但選拔中要求“如果是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應擔任正處級職務,或者擔任副處級職務滿2年”。
困難 “行政化”附著重重利益
許多教師都是持美國綠卡的“海歸”,但國家對公派出國規定必須持公務護照才能報銷,一張“綠卡”就卡住了教授們的國際交流﹔沒有行政級別就沒有事業編制,也沒有養老金……
“教育去行政化”“教授治校、自由辦學”……這是教改“試驗田”南方科技大學最有影響力的辦學方針。幾年下來,南方科技大學的去行政化之路走得異常艱苦。“去行政化是一件很難的事,要全國一起才行,光一個大學局部來做是很辛苦的。”朱清時感慨。
當前,“去行政化”遭遇了行政方自己決定“去”的悖論。“一旦去行政化,教育部門就要向學校放權。”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有級別的話政府可以通過行政級別管理事業單位、任命領導﹔事業單位領導也有了向上升遷的通道。
高校、醫院、事業單位行政化的背后是資源的配置權和話語權。“你沒有行政級別,出去參加會議都不會受到重視。在學校基礎設施建設、科研經費申報、與地方政府打交道方面,行政級別的高低往往意味著能獲取多少資源。”山東大學教授馬廣海說,以行政為中心,校長、處長、院長幾乎掌握了學校的所有學術和公共資源,所以教授爭當處長、院長成為象牙塔裡的價值取向。
一些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享受到了行政級別帶來的利益和便處,對於“去行政化”自然沒有積極性。重慶某廳級高校一位教授說,一些校領導利用行政權力在職稱評選上佔盡優勢,搖身一變就成了二級教授,就成了專家.在申報課題時拿的也是最高經費,但這些課題相當一部分不是由本人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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