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取消事業單位領導“任命制”
“在一個周圍人都穿外套的環境下,脫誰的衣服都有困難。”受訪專家表示,去行政化不是事業單位孤立的改革,而是一整套的錯綜復雜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
首先要通過制度設計倒逼社會“官本位”觀念的轉變。山東大學教授馬廣海說,“官本位”的行政管理是當前社會的軸心,很多制度設計都是圍繞軸心開展的,所有的資源都是按照官本位的層級來分配。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孫曉莉表示,改革不僅要取消形式上的行政級別稱謂,而且要下決心拿掉依附於行政級別之上的多種待遇、職務等利益,分類分步分地區有序擴大試點,真正給事業單位“鬆綁”。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指出,政府部門職能轉變要跟上事業單位改革的步伐。取消行政級別后,事業單位內部還要完善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技術體系,外部則需要有一套可以標注這些單位社會價值的獨立評價體系和制度,否則這些群體將會無所適從。
“大學、醫院取消行政級別后,工資、福利待遇標准如何確立?山東大學規定教授工資比副廳級高100元,這還是參照行政級別來定工資,而沒有符合各行各業特點的市場評價體系。”馬廣海說。
受訪專家還指出,要堅決打破主管部門決定校長、院長任命的框子,取消事業單位領導的“任命制”,交由職、員工選舉產生,實現管理者的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否則,即便去掉行政級別的“皮”,行政化的“核”也仍然存在,算不上真正的改革。
聲音
過去這麼多年,去行政化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行政級別也沒有取消,試點效果不明顯源於改革沒觸及核心。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的堅冰難破,其背后的主要原因就是行政級別背后附著的巨大利益。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孫曉莉
■ 個案
華中師大試行“學院辦大學”
據《武漢晚報》報道,華中師范大學剛剛完成的《華中師范大學章程》首次提出,“學院辦大學”:除需要學校統籌規劃和統一管理的事項外,人、財、物由下面的院系說了算。
《章程》規定,學術委員會作為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對學術事務的咨詢、評定、審議和決策權。重大學術事項提交黨委和行政集體決策前,應當提交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直接由學術委員會審議決定,真正實現教授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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