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07: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二、我國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既有獨特優勢又存在不少問題
我國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建立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之上,由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所決定,具有立足於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著眼於長遠發展、決策效率高、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獨特優勢,總體上符合我國國情,能夠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推進,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深入發展,隨著黨和國家各項領導制度和工作制度的日益完備,我們黨和國家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也日益健全和成熟,能夠比較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但要看到,在一些具體方面也存在一些不相適應、不夠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一是權力配置和結構不盡科學,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之間有的沒有形成相互制約。如有的部門和崗位權力過大,一個處幾個人就有管著幾千萬元、幾億元甚至數十億元資金的權力,並且隨意性比較大。二是權力往往過分集中於主要領導干部手中,少數主要領導干部凌駕於組織之上,搞“一言堂”。三是權力邊界不清晰。有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存在“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現象。有的部門之間職責交叉,有好處就搶,有責任就推。有的領導干部什麼事都管,什麼權力都敢用,隨意插手工程建設、人事招聘甚至司法審判,為自己或親屬謀取私利。四是權力缺乏法制約束。有的權力不是依法設立,或者不是依法行使,有的領導干部常常因為程序違法而使工作陷於被動。五是權力運行過程不夠公開透明,暗箱操作和“潛規則”問題突出。六是對權力的監督不夠有力,各種監督的合力不強。黨內監督制度特別是黨的紀律檢查體制還不夠完善,其監督的權威性和實效性有待於進一步增強。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還不完善,人民群眾參與決策和監督的渠道有待於進一步拓寬。七是制度不夠健全,障礙和漏洞較多,存在“牛欄關貓”現象,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以上這些問題的存在,使權力沒有受到有力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以致腐敗現象時有發生。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中央紀委對制約和監督權力進行了新的探索,明確了一些新思路,採取了一些新舉措。比如,制定實施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掃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特別是中央領導同志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形成強大的示范效應﹔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審批事項﹔制定《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對防治腐敗作出新的戰略部署﹔大力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嚴肅政治紀律,保証政令暢通,其中包括嚴肅組織人事紀律,順利完成人大、政府、政協等換屆選舉工作﹔改進巡視工作方式方法,增強巡視監督實效性,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加大辦案工作力度,著力排查案件線索,既打“老虎”又打“蒼蠅”﹔強化和規范網絡輿論監督,拓寬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渠道﹔等等。這些重要舉措,形成了對權力的有效規范、約束和監督,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也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肯定。
但是,進一步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是一個涉及面廣的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要與深化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體制改革相適應、相促進,努力開創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黨情民情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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